陕西规定民办学校 不得委托中介招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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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6日12:02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据新华社西安4月15日电(记者许祖华)陕西省教育厅日前就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下发通知,要求民办学校不得把招生工作委托、承包给经营性的中介机构和个人,不得违背学生意愿,强拉生源和搞欺骗性招生。据了解,陕西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去年累计招生50多万人,在校生总规模首次突破100万人。为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做好今年民办学校招生工作,陕西省教育厅要求各民办学校招生必须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办学类型和层次招生,不得以其他教育机构的名义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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