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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娄底涉黑大案始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6日13:36 法制早报

   湖南“6·30”特大涉黑案 78名辩护人

  这位两鬓斑白的父亲急切地在记者面前为儿子“辩护”,说携带毒品,孩子只是替朋友帮忙捎东西而已,并不知情;而参与杀人,是其他人威胁他去的,不去不行;孩子小,没有自制力,是当地法制环境薄弱下的牺牲品——“民风本就彪悍,经济落后,几乎找不到工作,治安管理跟不上,法制教育也谈不上,如何能保证孩子们不去学坏?”

  没有人立刻回答这位父亲的话。

  □本报记者 郝亚超

  □本报驻湖南记者站实习记者王慧敏湖南娄底报道

  4月13日,是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6·30”特大涉黑案开庭的第4天。

  开庭地点是在娄底市的星星影剧院,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实在没有如此大的法庭可以容下这么多人,98名被告人( 其中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的被告人52名)、被控罪名23个。78名辩护人和代理人(其中律师75名)。据称,该案的诉讼参与人达184人。

  78名辩护人和代理人密密麻麻地坐了9排,被告人足足坐了6排。娄底市检察院的起诉书长达138页,第一天一直到下午4点才宣读完毕。全案案卷材料多达205册。全案被起诉的被告人涉嫌的犯罪事实达到170宗,造成1人死亡, 7人重伤,20人轻伤,预计庭审20天。被害人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6·30”案涉案被告索赔115万元。

  这些数字都成为所谓“特大”案件的注脚。在娄底,在湖南省,此案的规模也堪称近年之最。

  尽管没有了第一天开庭时的紧张气氛和众多的围观者,但是在开庭之前,众多被告人的家属还是早早来到星星影剧院门口,当那4辆被临时调用押解着被告人的大公交车徐徐开进星星影剧院内时,家属们情绪激动地向他们挥手,在焦灼中揣测着他们的未来。

  娄底印象

  民风彪悍真的是娄底“黑帮”层出不穷的原因吗?

  娄底市位于湖南省的中部,而新化县是其下辖的一个国家级贫困县,距娄底市区还有100多公里。

  4月的湖南正是梅雨季节。烟雾迷蒙,更显南国小城的葱翠。

  娄底市不大,几乎没有人不知道星星影剧院的这场审判。

  出租车司机谈起这宗案子来,有的频频点头,认为娄底市的犯罪团伙着实不少,治安太差,比如,屡屡有行人在晚上被抢,该狠狠地判刑;也有人摇头,觉得在这种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有一些无事可做的乌合之众们打打抢抢也属正常,不值得太过夸张。甚至,他们拿出这样的理由——哪个城市没有一些这样的小团伙?

  一连几天来,这起案子的大体情况,都是湖南当地媒体的头版稿件。稍关注新闻的人也都知道,新化县这起“6·3 0”特大涉黑案,是公安部督办的案件;有一起人命案;“黑老大”叫刘俊勇。

  在星星影剧院的隔壁,是一个颇有品味的咖啡馆,店老板姓曾,是画画的。作为一个画画的艺术者,曾老板的思维,更倾向于在文化上来寻求这起案件最深刻的根源。

  “尽管新化县那边离湘西还有距离,但湘西历来匪气重,‘乌龙山剿匪记’嘛,但也是民风彪悍,新化就出了很多将军,有尚武的传统。”曾老板小时候也在新化县长大。

  “我们中国人有句老话:老不看《三国》,少不看《水浒》。青少年血气方刚,在这个圈子里是注定要犯事的。当时如果没赶上这个命案,可能其他的事也就罚些款就是了。唯心一点讲的话,这就是命,不要妄求用人力去改变。”曾老板如此劝慰一位当事人的父亲——他的孩子在参与“6·30”杀人案中还不满16周岁,另外还被指控曾替人携带过3克毒品。这位父亲历经坎坷,对儿子寄予厚望,而如今的境遇,让他心碎。

  这位两鬓斑白的父亲急切地在记者面前为儿子“辩护”,说携带毒品,孩子只是替朋友帮忙捎东西而已,并不知情;而参与杀人,是其他人威胁他去的,不去不行;孩子小,没有自制力,是当地法制环境薄弱下的牺牲品——“民风本就彪悍,经济落后,几乎找不到工作,治安管理跟不上,法制教育也谈不上,如何能保证孩子们不去学坏?”

  没有人立刻回答这位父亲的话。

  良久,还是那位曾老板,悠悠地吸口烟说,是的,越穷困的地方,人们一夜暴富的心理就越重,每个人都想出人头地,每个人都向往城市的红红绿绿,所谓的“大哥”给他一包烟,他就可能去为之卖命。讲起来很痛心,还是素质低的原因,整个人心都比较躁。

  翻开娄底的记忆,最近几年的娄底,是不缺新闻的:

  先是2002年9月16日在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了“4·19”涉黑案件,在当时也是湖南最大的一起涉黑案件,以谭和平等为首的58名被告人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26个罪名同台受审。当时也是借用星星影剧院作为法庭。

  2005年9月,娄底市公安局侦查出一起“官煤勾结”的大案。据说,“官煤勾结”的概念,就是由娄底市委书记蔡力峰当时首先提出来的,迅速得到全国范围内的认可,并开展了一场“官员退股”的煤矿整治行动。蔡力峰由此被一些媒体评为“2005年度新闻人物”,但蔡力峰拒领此奖。

  在打击“涉黑”案件上,娄底也是频出重拳——

  就在开庭审理“6·30”案前夕,娄底检察机关还起诉了涟源市(娄底下辖市)以被告人黄卫华为首的“4·20 ”涉黑系列案件,共90名涉案被告人,此案系涟源市迄今为止一次起诉人数最多的刑事案件。

  2001年以来,娄底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声势浩大的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已经不是第一次。

  案情

  该涉黑组织成立较早,屡屡犯案

  138页的起诉书,全案被起诉的98名被告人涉嫌的犯罪事实达到170宗。其勾勒出的大致案情是——

  自1998年以来,受审的97名被告人中,有52名涉黑被告人分别在以新化县孟公、西河为中心的区域及周边地区,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大肆进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抢劫、绑架等各种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地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1人死亡、7人重伤、20人轻伤。

  “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长期盘踞在农村、小城镇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一位政法干警说。以刘俊勇为首的涉黑组织之所以能够存在这么长时间,与基层防御、打击力量薄弱不无关系,以致该组织能够迅速笼络各方面的成员,横行霸道。

  据检察机关指控:在这一组织中,刘俊勇、廖建伟、刘永华、陈彬彬是组织、领导者。现年34岁的刘俊勇外号“俊吉”、“俊吉固”,高中文化,出生于新化县孟公镇孟公村,个人拥有店铺、房产价值几十万元。

  该组织结构严密、层次清楚,分工明确、帮规甚严。刘俊勇地位最高,他通过廖建伟、刘永华、陈彬彬等人直接或间接指挥该组织的成员。总头目下的头目各自控制一班人马,形成了一个“金字塔式”的网络,相互间又有牵连。

  据参与办案的警官介绍,该组织有枪有刀——除了“中铳”、砍刀等,据指控,刘俊勇、廖建伟、何湘甫等人私自制造、买卖、储存、持有枪支共计21支。在被检察机关指控的其他案件中,该组织动辄开枪、砍人,残害百姓。

  该组织逐步形成了一些“帮规”:一是在社会上“混”,必须有“量”,要敢于拼;二是有仇必报;三是必须听“大哥”的话,否则将予以惩戒;四是等级森严,组织械斗或报复时分工明确,进退策划周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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