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今推5个信用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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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6日14:06 法制晚报 | |||||||||
方面新职业其中一个10年内可提供80万个“饭碗”—— 商账追收师今天“追”上职业榜 本报调查发现公司仍不得以“商账追收”的名义注册劳动部门表示将规范从业人员等待政策调整
今天下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推出5个信用管理方面的新职业——信用调查师、信用分析师、信用评估师、商 务调查师和商账追收师。 据介绍,商账追收师不能单纯被理解为社会上一些颇具手段的讨债人,其行为必须是合法的,预计在未来十年的“饭 碗”将达80万个。 但市工商局明确表示:“追账业务”是被明令禁止的,现阶段不得以“商账追收”的名义注册公司。 劳动部门表示:目前要从职业上规范从业人员,加强追账公司的自律,等待相关政策的调整和法规的出台。 职业定义 商账追收市场混杂成“师”后行为合法 商账追收师是指第三方专业追账机构接受委托,依法对有拖欠行为的债务人进行催账和追收的专业人员,追收的对象 可以是企事业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一家指定培训机构的负责人解释,“商账追收可不能单纯理解为是讨债的。” 该负责人说,在该职业推出之前,他们也曾对商账追收市场进行过调查。发现其中鱼龙混杂,有些公司虽然正规,但 商账追收人员的个人行为却难以把握。那些非法的公司更是以绑架、电话恐吓等手段进行讨债。 她强调:“商账追收师的行为必须是合法的。” 职业前景 市场广大粥多僧少需求将达80万人 记者从新职业发布方了解到,现阶段在征信行业中从事类似商账追收工作的约有五六千人,如果加上其他正规机构和 企业内部的风险管理人员或催收人员,共约十几万人。 目前,信用中介机构多为信用担保机构,不涉及追账业务。能提供地区范围内追账等服务的为50家左右,能提供全 国范围内追账业务服务的更是凤毛麟角。 此外,我国企业包括金融机构在内持有的逾期应收账款比例一直居高不下,使国内外的商账追收服务有着巨大的市场 需求和空间。 专家预计,未来十年对商账追收师的需求将达到80万人。 职业利润 一年可能赚几千万千亿市场有待开发 “做商账追收这一行的,规模大一些的公司经营好的一年能赚几千万,小一点的也能赚个几百万、几十万。”一位业 内人士告诉记者。 此外,一位从事商账追收的业内人士分析,商账追收市场将以千亿元计算。 据了解,民建中央在去年关于《积极为开放商账追收行业创造条件》的提案中,指出我国在个人信贷领域存在一些问 题。 更有多家媒体惊爆,中国每年由于信用问题造成的损失已近6000多亿元人民币。面对如此庞大的市场,商账追收 师的确“钱途无量”。 商账追收师作业流程图 电话催账 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向欠款客户进行沟通,要求还款。电话催收时必须使用礼貌用语 ▲ 信函催款 追收师会通过欠款客户的资料进行了解,然后以信函的方式催款。信函的格式全部是统一的 ▲ 上门拜访 这个环节上,商账追收师必须着装统一,并出示相关证件,然后说明来意。为2人或2人以上的工作人员,以便互相 监督 ▲ 受托法律追收 假如以上手段均不能够催款成功,就涉及到恶意欠款,则要以法律手段进行催款,这时候等待欠款人的就是律师函了 ▲ 职业案例 追账讲究心理技巧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名商账追收师要具备心理学知识。” 她讲了这样一件事:在追还一笔信用卡欠款时,信函、电话都难以联系到欠款人。当两位商账追收师按照地址上门催 款时,发现只有欠款人年迈的父母。 而父母表示与其已经断绝关系。 但他们并没有立刻采用法律手段,而是几次上门与老人聊天、沟通,两位老人终于被打动了。最终老人找到儿子对其 进行说服,使其偿还了信用贷款和利息。
职业瓶颈 工商部门不予注册三份通知关闭大门 商账追收师作为新职业被推出后,80万人的就业前景是否意味着手持证书者都能找到一个“好婆家”呢? 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追账业务”是被明令禁止的,现阶段不得以“商账追收”的名义注册公司。 是三份通知关闭了这扇门。 1993年,国家工商局发布《关于停止办理公、检、法、司机关所属“讨债公司”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要 求停止为公、检、法、司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 1995年,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出联合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立即停止办理“讨债公司”及 类似企业登记注册。 2000年,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国家工商局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取缔各类讨债公司严厉打击非法讨债活动的通知 》。 市工商局表示,目前并未接到要求变更政策的通知。 职业呼吁 法律法规应该出台壮大实力等待翻身 劳动部门认为,培训与市场准入不能衔接,根源在于相关法律的空白。 据介绍,虽然我国的《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等多部法律中都有诚实守信的法律原则,但这些规定不足以对社会的 各种失信行为形成强有力的法律规范和约束。 更“要命”的是,目前缺乏与信用制度建设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信用法》、《公平交易法》、《信用中介管理条 例》等一些法律法规尚未出台,使信用体系缺乏法律保障。 有业内人士认为,现阶段,即使由于立法能力和立法经验的限制,我国暂时还无法颁布类似美国《公平债务作业催收 法》和德国《法律顾问法》等法律,但开放商账追收业,制定商账追收业的准入和淘汰制度,法制化追收行为,已是当务之急 。 这位人士强调,也只有这样,掌握现代信用管理理念和科学、法制、有效追收方法的追账公司才能掀开面纱,在阳光 下执业。 劳动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只能从职业上规范从业人员,加强追账公司的自律,等待相关政策的调整和法规 的出台。” 本版撰文/记者荆浩李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