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大明集团原总裁贪污受贿4000多万案开庭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6日19:26 新华网 | |||||||||
新华网济南4月16日电(刘国风、梁大鹏) 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总裁李荣兴等3名被告人特大贪污、受贿案,近日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据公诉机关指控,自1999年10月至2004年3月,李荣兴利用其担任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的职务便利,采用收入不记账、骗取等手段,两次
此外,李荣兴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17个单位和个人所送的现金、银行储蓄卡、美元、港币、高级组合音响等折合人民币493万余元。 由于此案涉案金额巨大,法庭宣布将择日宣判。(完)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