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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01:3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本报讯(记者毛浓曦 康劲)甘肃省日前开始探索建立一项新制度,该制度将把因土地被征用导致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甘肃被征地农民数量不断增多。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后,他们的生产生活越来越成为一个突出问题,由此引发的矛盾和上访事件不断增多。

  据了解,甘肃省已决定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并要求各地采取措施,确保他们的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凡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措施及资金不落实的,不得强行征用土地。

  这些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为被征地农民建立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基本

养老保险制度,不同年龄段采取不同的缴费办法,缴费标准主要根据当地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全省平均预期寿命等指标测算确定;征地时未达到劳动年龄段的人员,按征地补偿规定一次性发给征地安置补助费,到达就业年龄后,即作为新生劳动力,参加相关的社会保险;已转为非农业户口的被征地农民,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
和失业保险;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低保”。

  据介绍,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资金由政府、集体和个人共同出资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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