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游合同征求意见:购物安排平均每天不超1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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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01:55 新京报 | |||||||||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征求意见稿发布,计划今年五一推行 本报讯 (记者郭安)“旅行社购物安排全程平均每天不得超过1次”,昨天,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对外公布《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按计划,此合同将于今年“五一”期间正式推行使用。
征求意见稿中要求,旅行社在与游客签订出境游合同时,还必须向游客提供《旅游线路说明书》作为合同附件。《旅游线路说明书》中必须明确线路行程、线路行程时间(含乘飞机、船、车等在途时间)、交通工具及其档次(包括交通工具的离岸时段)、自费项目等详细内容。 “在购物安排上,全程平均每天不超过1次,当天不超过2次。”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如果旅行社领队或境外导游未经游客自愿签字确认,随意安排游客参加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旅行社“应承担擅自安排的自费项目费用”;旅行社如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则须“每次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向游客支付违约金”。 国家旅游局表示,4月20日前,社会公众都可登录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就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在做出进一步修改之后,计划于“五一”期间向全社会正式推行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