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了“12.14”大营救 持刀抢劫的张平获得轻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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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02:05 北方新报 | |||||||||
本报讯(首席记者 张弓长) 4月13日上午,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宣判了一起特殊案件,由于作案潜逃期间曾经参与过“12.14”青城公园大营救,持刀抢劫的张平获得从轻判决。 据了解,2001年2月17日,未满18岁的张平伙同其他3个人在河北宣化火车站里以接站为由,把刚刚走下火车的旅客陈先生带到站台地下通道出口处持刀实施抢劫,抢得人民币125元、黑色皮夹克1件和香烟1盒。作案以后,张平的同伙相继落网,张平潜逃至呼和浩特并
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理此案的主审法官说:“张平犯罪时还是未成年人,在潜逃期间曾经见义勇为过,这说明他的人生还是有亮点的。”最终,张平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执行,并且罚款2000元。接到判决以后,张平打算带着母亲到呼和浩特生活,好好找一份工作孝敬母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