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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代表舌战满月论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02:15 西部商报

  

30代表舌战满月论坛
“三只眼”满月论坛现场 宋菲菲 摄

  本报记者 李静舟 康慧 为您报道 由本报、省广电总台经济频道、黄河之声甘肃经济台三家主流媒体联合推出的,大型舆论监督专栏“三只眼”昨日满月了,来自省委宣传部、新闻传播学界、法律界人士以及市民代表30余人参加了这场满月论坛。众多来宾在对“三只眼”专栏高度肯定的同时,也积极为它在舆论监督领域的报道范围、舆论导向、规避法律
风险等方面出谋划策。

  满月论坛成了辩论场

  论坛刚一开始,西北民族大学语言文化传播学院教研部李克主任与论坛主持人,以如何确定什么是舆论监督栏目应该关注的方面就提前进入状态展开了几个回合的激烈讨论。主持人先以采访过程中的个例,将讨论焦点巧妙地设置在了舆论监督究竟该监督现象还是个例这个问题上。李克主任当仁不让接下第一个讨论话题,展开了自己的阐述。他说,“三只眼”舆论监督栏目要认识到典型报道和综合报道的区别。其实,“三只眼”栏目的监督都应该兼顾,最主要是要看线索来源质量的积累,以及新闻时间具体发生的层面。

  被媒体监督是必然的

  而在谈到被监督者应该以什么心态面对媒体的监督时,作为此次论坛被监督单位代表,天水路汽车站张麒站长说,“三只眼”栏目具备能看到、能听到以及文字延续报道的长期性,通过该栏目被报道的事件,足够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在“三只眼”栏目刚开办之初,天水路十字中巴车站外停放随意拉客的事件被“三只眼”栏目第一箭射中,该栏目不管是从监、还是督都有效地遏止了兰榆班车站外拉客违规行为的继续。通过“三只眼”栏目将此事件进行了强势的追踪报道以后,作为当事单位,他们意识到,如果一个单位对于一件事件没有管理好、没有管理到,被媒体监督是必然的,要保持良好的心态与媒体共同解决问题才是正确的。

  律师现场支招规避法律风险

  现场交流环节中,对于如何规避“三只眼”法律问题,甘肃经天地律师事务所贺文龙律师提出,记者在新闻报道时,要大胆地履行媒体的职责,要做到客观公正,但要注意报道的公信力,不能做媒体审判,防止引发不必要的纠纷事件。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郭云海律师认为,记者要在采访过程中注重自我权利的保护,通过现有的多种采访取证手段,如实地将事件本身反映出来,不要添加自己的个人看法。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苏清盛律师说,新闻媒体并不是110,记者在做报道前,一定要知道自己并不是“裁判”。

  市民代表李维兴在活动现场说,“三只眼”舆论监督报道是一个为老百姓说话的地方,让许多不为人知的社会现象,通过媒体的舆论监督得以规范,这是一个值得继续办下去的好专栏。

  舆论监督要牢记三点

  在论坛即将结束时,省委宣传部调研员李小舟称,这种形式的满月论坛,让他觉得意外之余又有惊喜,而且满月论坛现场的气氛非常活跃,三家媒体利用这种形式与政府部门、被监督单位和市民代表推心置腹地畅所欲言,共同谈论大家的想法,探讨如何更好更具影响力地发展“三只眼”栏目,这样的做法和省委宣传部的意见是一致的。宣传主管部门一直以来对媒体的舆论监督工作十分重视,为此在今年3月还特别建立了媒体舆论监督反馈制度。他为“三只眼”更健康稳定地发展特别提出了三点注意。第一,媒体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应把自己放在被监督的角色,正确认识自己不是“万能的”,要以真实客观作为第一生命;第二,媒体的监督不是给某个单位或个体抹黑,媒体要将出发点立足在为了帮群众解决问题而去监督的目的,善意地与被监督者一心一意地完成舆论监督。第三,要关注政府、群众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做法官、不做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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