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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税设备不能给他人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03:14 都市快报

  昨天,宁波海关开发区办事处通报一起减免税设备擅自移作他用案。由于当事人生产开工不足而将免税进口设备用于为其他公司进行生产加工,从中收取加工费牟取利益,违反了海关对减免税监管的相关政策。

  这家企业负责人非常后悔,“我以为只要设备还在公司里,不管为谁加工生产都是符合海关政策的。”海关提醒:进口免税设备企业,要深入了解海关政策,在使用过程中防
止此类违法情况的发生。

  (通讯员张宝记者李军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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