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将试行企业年金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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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04:29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电沈阳市日前出台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从5月1日起开始试行企业年金制。这意味着沈阳市部分职工除现有的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之外,退休后将增添一项新收入。 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和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由企业缴费、职工个人缴费、企业年金基金运营收益三部分组成,采用个人账户管理。
职工退休时,可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未到退休年龄的,则不能提前提取。专家分析说,企业可以借助年金制留住人才。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