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教师有偿家教当年不准评职称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04:29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电记者从南京市教育局了解到,南京市规定,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在任职期间违规从事有偿家教,至少取消当年职称申报资格。 南京市新修订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规定,申报中学高级、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在任现职期间违反有关教师职业道德,对其任现职年限要作相应延长,直至取消申报。
例如,不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岗位职责,违反有关规定,从事以中小学生为对象,以文化教学为内容的有偿家教;或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具或其他商品,擅自设立收费标准或提高标准的,均延迟1年以上方可申报更高一级职称评定。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