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不再收燃油附加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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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05:1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日前,民航总局在与发改委磋商后,已经决定调整现行的燃油附加费征收制度。本周起,婴儿乘机不再收燃油附加费,同时,儿童乘机的燃油附加费也将调低。 民航曾规定:出生后14天至2周岁的婴儿虽然只需购买相当于成人全价票10%的婴儿乘机票,但仍需交纳足额的燃油附加费。婴儿机票征收燃油附加费的问题,一度被炒得沸沸扬扬。民航总局调整现行的燃油附加费征收制度后,出生14天以上2周岁以下的婴儿购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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