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委赔偿1.2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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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08:15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
本报综合消息 经医生诊断,村民王某终于明白,长久以来困扰她的牙疼、流鼻血、便秘及肠梗阻病,都缘自15年前失败的结扎节育手术。近日,通州法院判决通州计生委赔偿王某医疗费、交通费共1.2万余元。 王某称,1991年3月她跟着村妇联主任,前往通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的通州计划生育健康技术服务中心,进行输卵管的结扎节育手术。当时王某34岁。在做完手术后,
法官认为,王某在实施节育手术前后,没有做过其他任何腹部手术,也没有患腹部疾病,王某染上“不完全粘连肠梗阻”很有可能与其10多年前进行的结扎手术有关。法院一审判决王某胜诉。判决后,通州计生委提起了上诉。 (据京华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