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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地方政府土地违法问题突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08:24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郄建荣 量大面广、地方政府主导、形式手段多样化———土地违法正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日前在该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当前土地违法反弹现象比较严重,地方政府违法问题突出,执法形势相当严峻。

  据张新宝介绍,1999年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的7年中,全国共发现土地违法行为100多万件,涉及土地面积约500万亩,比2004年全国新增建设用地总量还多100万亩。利用卫
星遥感对新增建设用地监测发现,前几年违法用地平均占新增建设用地总宗数的34%,有的地方高达80%以上。

  他说,据他们对一个地方已撤销的部分开发区调查,发现有将近一半的用地是租用的集体土地,连农用地转用手续都没有办。

  “地方政府违法占地问题相当突出。凡是性质严重的土地违法行为,几乎都涉及地方政府部门或相关领导。”张新宝认为,地方政府违法问题突出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政府违法带有普遍性。凡是性质严重的土地违法行为,几乎都涉及到政府。二是政府违法带有发展地方经济的色彩。你要查处,他说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三是以侵犯农民利益为特征。政府手中的钱不多,又互相攀比低地价出让土地,只得实行低标准的补偿。不仅如此,还拖欠征地补偿费。

  张新宝说,土地违法打擦边球的现象比较普遍。主要表现是通过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采用拆分手段,化整为零批地。有的省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审批权下放给地市,占用基本农田必须报国务院审批成了一句空话。在挂牌出让中按照事先指定的

开发商,“量身定做”竞争条件,取代公开、平等竞争;给农民的征地补偿,采用“倒算法”来掩盖不合法的征地补偿标准等等。近年来还出现一些新的情况,如“以租代征”,连农用地转用手续都不办理,村组自己出租、企业到村组租赁,连政府也从农民手里租来后出租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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