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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行贿犯罪档案系统开始受理查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08:24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 霍仕明 辽宁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近日对外开始受理查询工作。据悉,目前已有33件行贿犯罪案件录入了辽宁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这些记录将永久保存在系统中,无故不得删除。

  据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黎介绍,目前,已在全省范围内在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行业和政府采购部门建立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全省各级检察院在这一系
统中共录入符合要求的行贿犯罪案件33件,其中建筑系统14件、金融系统7件、医药卫生系统4件,政府采购部门8件。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查询要求的,提供书面请求和有效单位介绍信或有效个人身份证即可,且请求查询不受地域管辖限制。检察院负责跟踪了解申请人对查询结果的处置情况,并作好反馈登记,不参与或干预对有犯罪记录的个人或单位的处置。相关主管部门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纳入行业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从业主体给予相应的制裁措施,包括从业资格、机会、利益的剥夺和限制,并将查询后的处理情况及时向提供查询的检察机关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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