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 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至少取消当年职称申报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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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09:22 河北日报 | |||||||||
新华社南京4月16日电(易之、王力)记者从南京市教育局了解到,南京市规定,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在任职期间违规从事有偿家教,至少取消当年职称申报资格。 南京市新修订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规定,申报中学高级、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在任现职期间违反有关教师职业道德,对其任现职年限要作相应延长,直至取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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