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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湘潭部分小学违规家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13:22 法制周报

  4月6日中午时分,几个四五岁的小朋友独自穿越车流如织的马路,他们要去干什么?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记者悄悄 地跟上他们,在穿过800余米的巷道后,几个小朋友在一栋崭新的楼房前停了下来,并爬到一楼(有架空层)左边的一户人 家,推门进去了。此时,这户人家不大的客厅里,已经挤满了近二十个年纪相仿的小朋友,等待开餐。原来,这里是一个暗藏 在宿舍区内的大型家教家养点,来到这里吃中餐的,全部是湘潭市雨湖区风车坪小学的学生。从4月6日开始,记者连续暗访 了湘潭市部分小学,这样的场景,多次出现在记者的视野
中。据记者调查,隶属于湘潭市教育局的和平小学和隶属于雨湖区的 风车坪小学,情况较为严重。

  学生

  “我们结伴去老师家吃饭”

  2006年3月上旬,一位姓李的湘潭市民通过《法制周报》的新闻热线,向记者反映了一个这样的情况:“和平小 学某班的班主任老师,一开学就动员我的孩子到她家里去吃中饭,每个月要收200元的伙食费。如果不同意,孩子的学习就 会受到影响。因为,每次吃完中餐后,班主任老师都会给孩子们讲一些课堂知识的重点,或额外布置一些作业进行辅导,甚至 一些正课的知识点也只在这群孩子中讲解。”这位市民还反映,有的班主任老师家里房子小、学生多、坐不下,竟要孩子端着 饭盆到教室里去吃饭。无独有偶,就在和平小学的家长反映上述情况不到两个星期,风车坪学校的一位刘姓家长也向本报打来 投诉电话,反映该校严重违规进行家教家养的现象。这名家长称,风车坪小学至少有10余名教师在家里开办小食堂,将自己 班上的学生或自己任课班上的学生带到家里,集中开餐。

  4月6日上午11时45分,记者到坐落在湘潭市雨湖区解放路的风车坪小学暗访。记者看到一些小学生甚至学前班 的孩子,都是三五成群或一两个人自己结伴,向老师家里走去。11时55分,两个四五岁的小孩,从校门口出来后,径直穿 过马路向街对面走去。记者注意到,孩子穿越街心的时候,数辆的士车并未减速。见此惊险一幕,记者连忙跟上另外两名同样 年纪的小女孩,护送她们过街。一路上,记者从两个小女孩的口中得知,她们是风车坪学校学前班的孩子,平时都是自己结伴 去老师家吃饭。担任她们教学任务的是一位姓翁的女老师,现在就是到她家里去吃饭。和她们一起在翁老师家吃饭的还有二年 级的一些学生,大约有20来个人。风车坪小学副校长蒋剑文承认,在年初有关家长的举报信中,确实提到了翁仕安老师在家 违规开办小食堂搞家养的事情,但至今仍在继续办的情况他们并不知道。另一位副校长卢红梅也承认,让四五岁的小孩子独自 穿越马路,确实危险,令人后怕。

  家长

  “真的希望有人管管”

  4月6日中午12时左右,记者先后两次来到湘潭和平小学和风车坪小学进行暗访。令人吃惊的是,在和平小学教学 楼的后栋,有一栋较旧的教师宿舍楼,西头一位年约三十岁左右的妇女对记者说:“你不要来看我这里,这栋楼家家户户都开 了学生小食堂!”记者从其家中出来之后,正巧赶上一些学生陆续从各个门洞进入宿舍楼就餐。据知情人反映,和平小学的家 教家养现象仅校内宿舍最少也在二十户左右。到底有多少老师在做家养?和平小学校长李利娟这样说道:“这栋宿舍还有一些 房子出租给外单位的人了,有多少老师住在这里我也不知道,有多少老师在家办班开食堂,我也不知道。”尽管如此,很多小 学生还是道出了部分真实的情况。该校160班一位学生对记者说:“我们在老师家吃饭,有二十多个人呢,要围两张大桌子 。”根据部分小学生反映,收费标准是,一般高年级收200元左右,低年级150元左右。中午吃完饭后可以在老师家休息 或做作业,有时老师会集中讲解题目。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不少家长称自己是被迫的。一位刘姓家长说:“我家其实就住在学 校后面,孩子走路去上学不过10分钟,但拗不过老师的‘思想工作’,只好参加了。孩子在老师家吃饭,最大的问题是卫生 问题。他们都没有办任何手续的,更不要说有健康证之类的上岗资格,谁能保证孩子吃了不出问题啊!真的希望有人管管。”

  老师

  “我们只是办的幼儿园”

  就在记者采访风车坪小学老师违规办小食堂的时候,风车坪小学的另一起严重违背教育行政部门政策的事情暴露在记 者面前。蒋剑文副校长在提供给记者查阅的一份文件上,学校行政会议纪要上赫然写着学校学前班的一些相关工作。副校长卢 红梅承认学校办了四个班,共有200多名学生,都是4到5岁的孩子,只读一年就对口升学到风车坪学校或其他学校,每个 学生收费为一学期300元。学习的内容除一般的活动课外,还有正规的语言教学和数学知识。“我们只是办的幼儿园呢,不 是学前班!”该校副校长卢红梅对学校办的这四个班的性质如此辩解道。当记者提出,根据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幼儿园必须 至少有大中小三个阶段的班级组成,而且不以学科知识为教学重点与她进行探讨时,卢红梅承认,学校办的这四个班不是正规 的幼儿园,带有学前班的性质。记者查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发[2005]43号文件,发现第四款第12条中明 确规定:“城区小学和乡镇中心小学,以及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校,一律不得再附设学前班,更不得把入学前班与其小学入 学挂钩。”

  省教育厅

  “刮学生油水是一种腐败”

  早在2004年11月8日,湖南省教育厅就在湘教发[2004]8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 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严禁在职教师家教家养。学校要鼓励教师平时加强对学生学习情况的了解和辅导,学生有辅导需要 的,可以利用辅导时间或其他时间进行针对性的个别辅导。严禁在职教师对本校及现任教学段的学生实行有偿家教、家养或有 偿补课。”湖南省教育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指出,省教育厅之所以在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文件中,特别提出一条不 准家教家养,其主要目的也是考虑到家教家养有多方面的危害性,湘潭这两所学校的行为属于顶风违纪,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 予严查。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一位纪检干部指出,从学生身上刮油水,实际上是一种教育腐败;某学校校长蒋先生则称,家教 家养违背了

教育公平原则,那些带学生在家吃饭并进行教学辅导的老师势必要分散一些教学精力,影响正常教学效果,对其他 孩子是一种不公平;湘潭市卫生防疫部门一位负责人也指出,老师擅自在家里开办小食堂,逃避了监管部门的管理,容易引发
食品安全
事故,应予制止。

  本报记者朱春先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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