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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最大涉黑案娄底开庭共有97名被告(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13:22 法制周报
湖南最大涉黑案娄底开庭共有97名被告(图)

4月10日,以新化县刘俊勇为首的黑社会性质团伙接受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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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最大涉黑案娄底开庭共有97名被告(图)

刘俊勇


  97名被告人23项罪名170宗案138页诉书预计开庭20天

  深夜,20多人身背砍刀、鸟铳,将一栋孤零零的小楼房团团围住,有人负责现场指挥,有人负责外围接应,有人负责四周警戒。而8名赤膊壮汉则破门而入,见人就砍,其中一人被连砍46刀……这不是电影,而是2004年6月30日晚发生在湖南新化县沙江村的惨案(下简称“6.30案”)。此次事件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及两人轻伤。

  这一起耸人听闻的事件就是以刘俊勇为首的黑帮所为。2005年9月23日,本报曾以《黑帮头目自称派出所“线人”》为题,详细报道了新化县特大黑社会团伙案的侦破经过。从今年4月10日开始,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该市新星影剧院开庭审理此案。97名被告出庭受审(一人因病未出庭),其中涉黑被告人52名。

  “你也有今日”

  2006年4月10日一大早,临时用作审判庭的娄底新星影剧院周围人山人海,而此时四周早已戒备森严。据了解,娄底市共动用了400余警力用于押解被告人及警戒。8时10分,4辆押解的公交车开进影剧院,人群中一阵骚动,不少群众对着被告人指指戳戳,其中一名老者则指着一名被告大声斥责:“你也有今日!”8时25分,又有4辆押解犯人的公交车驶进影剧院。

  用作临时审判庭的影剧院爆满。楼下的观众席被栅栏隔成了两大块,栅栏外和楼上坐满了前来旁听的受害人家属及其他市民,栅栏内四周则有众多警察正襟危坐。上午9时许,随着一声响亮的槌声,审判长宣布开庭:“传刘俊勇等97名被告人到庭!”顿时,97名被告人被众多警察合围。

  法官首先一一调查被告人身份,并交待诉讼权利。上午10时许,公诉人开始宣读起诉书。由于被告人众多,起诉书竟多达138页,全案涉及罪名23项,犯罪事实170宗。将近下午4时许,公诉人方才宣读完毕。

  根据安排,由于被告人数众多,整个庭审大约需要20天。

  犯罪团伙组织严密

  据检察机关指控,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18岁的刘俊勇开始混迹社会,最初是拐带女孩到广东深圳、东莞等地卖淫。从那时开始,他和同样在深圳、东莞拐带少女卖淫的廖建伟(37岁,新化县西河镇正中村人)、陈彬彬(31岁,新化县孟公镇孟公村人)等混在一起。1997年后,刘俊勇、廖建伟、刘永华(23岁,新化县孟公镇大树庙村人)、陈彬彬等人开始将孟公、西河的社会闲散青年60余人纠合在一起,行凶杀人、聚敛黑钱、坑蒙拐骗、威胁利诱、敲诈勒索、吸毒贩毒无所不为。

  刘俊勇以他的办事老练、心狠手辣逐渐赢得了他在该犯罪组织中的最高地位。这个组织结构严密,有比较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比较明确的组织纪律。总头目下的头目各自控制一班人马,其中很多人是亲戚朋友。

  该组织在组织活动和平时生活中逐步形成了一些规矩:一是在社会上“混”,必须有“量”,要敢于拼;二是有仇必报;三是必须听“大哥”的话,否则将予以惩戒;四是等级森严,组织械斗或报复时分工明确,进退策划周密等。

  该组织自1998年以来,分别在以新化县孟公、西河为中心的区域及周边地区,以暴力、威胁、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抢劫、绑架等各种犯罪活动150余次,共造成1人死亡、6人重伤、18人轻伤、5人轻微伤,严重地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受害人“索赔”115万元

  作为6.30案的受害人家属,死者陈新华的父亲陈历平在法庭上颤抖着宣读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被告人刘俊勇、廖建伟、刘永华等平时一贯横行乡里,贩毒吸毒,无恶不作……”陈立平高声控诉着,情绪难以自控。

  案发当晚,被告人导致原告家一死三伤,“故请求判被告等人赔偿原告陈立平五级伤残补偿,陈新华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其对父母的赡养费及原告的医疗护理、误工、营养等项共计115万元。”

  “6.30案”起因

  究竟“6.30案”是因何而起的?

  起诉书称,被告人廖建伟、刘永华怀疑2004年6月17日被伍红、陈月华(陈新华之弟)等人砍伤是由新化县西河镇沙江村的陈新华指使的,加之该村一些在社会上混的人,根本不把刘俊勇等人放在眼里,遂决定组织人马“打服”沙江村人。

  而陈历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说,这起事件是由于他的另一个儿子陈月华几次帮助同村的伍朋,尤其是有一次在刘永华等人追砍伍朋时打电话报警,因此迁怒于陈月华。其后,廖建伟、刘永华又被陈月华、伍红等人砍伤(陈月华砍人后逃跑) ,于是怀疑幕后“策划人”是陈新华,便伺机报复。陈历平说,事实上,廖建伟、刘永华被砍伤时,陈新华不在现场,而且事先也不知情。

  被告人庭审否认“涉黑”

  4月11日,该案进入法庭调查的询问发问阶段,被告人按排名顺序依次出场。在当日出庭受审的15名“涉黑”被告人中,几乎所有人都否认自己组织、领导或参加过黑社会组织,对公诉方指控的其他罪名也部分表示“不属实”。

  最先出场的刘俊勇面无表情,眼睛里透出一股冷漠和凶残的光。当法官问他:“公诉方指控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实在么?”“不实在!”刘俊勇断然否认。虽然否认,但他很不经意的一句话却泄了他的底,他说:“在当地没有人敢欺负我!”言下之意,“我是老大”昭然若彰。

  在庭上,也有被告认罪伏法。9号被告杨武斌被押上法庭后,法官询问的几个问题他多数答“是”。“你为主寻衅滋事过两次是么?”“是!”“是否私自储存过6支枪支?”“是!”“是否参加过‘6.30案’?”“是!”法官最后说: “下面请公诉人询问。”杨武斌还是马上答:“是!”惹得旁听的不少人忍俊不禁。

  公安局原副局长沦为“保护伞”

  在娄底市开庭审理以刘俊勇为首的“涉黑”案以前,3月17日,娄底市娄兴区人民法院对徇私枉法的3名公安警察宣判,为“打黑除恶”扫清道路。

  据法院认定,1998年底,伍福全(时任新化县公安局副局长)、易俊清(时任新化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长)、曾维洪(时任新化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在办理刘俊勇、廖翔、伍宏等人涉嫌诈骗案件中,替犯罪嫌疑人说情打招呼,违反法定程序,或对犯罪嫌疑人违规办理解除监视居住转取保候审手续,或对犯罪嫌疑人控制后不采取任何强制措施,致使刘俊勇、廖翔等人实际脱离了司法机关的侦控,没有受到追诉,该案不了了之。法院遂判处这23名被告人两至三年有期徒刑(缓刑 )。

  娄底市民拍手称快

  对于娄底市中院审判刘俊勇涉黑团伙案,打掉保护伞,不少娄底市民拍手称快。一直在审判现场参加旁听的娄底市民、70多岁的胡春来老人说,这次案犯人数之多,在湖南应该是史无前例的。这对娄底甚至整个湖南、全国都是一次很大的震动,说明党和政府对“打黑除恶”动了真刀真枪,真是大快人心。

  而的士司机李先生则说,自从这个案子告破以后,娄底市的社会治安比以前确实要好了一些,同时也大大改善了娄底市的经济环境。但他同时说,这么大的一个涉黑案件,当然与保护伞的存在密不可分,政府的相关部门要对握有权力的人们加强教育和监督。

  本报专访

  律师为刘俊勇辩护找“角度”

  4月11日晚,记者在一个茶室里采访了刘俊勇的辩护人之一肖世杰律师。

  记者:在你跟刘俊勇的接触中,觉得他是一个怎样的人?

  肖世杰:他有一副“不怒而威”的外表,人非常精明,也很聪明。他比一般人的法律意识要强多了——当然,他肯定不算是一个好人。

  记者:据说公安部门在他家里搜查时,搜出120多万元的现金和存款,既然他如此富有又很“聪明”,为什么他还要干违法犯罪的事?

  肖世杰:刘俊勇曾跟我说过真心话,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刘俊勇的发家几乎都是依靠巧取豪夺、非法积聚而来的,在这个过程中,必然干下了不少罪恶的事情。到后来发家了,再想收手就来不及了,也因此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记者:你是怎么看待他们这种黑社会组织的?

  肖世杰:刘俊勇自己并不承认是“老大”,但客观地说他确实有一帮叫得动的“兄弟”,他们的行为给当地造成了一定的危害。但我认为他们这种组织比较松散,且各自为战,是否能用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定性,还有得一辩。

  记者:你觉得刘俊勇能逃过一死吗?

  肖世杰:很“玄”,但是也有角度。目前能致刘俊勇于死地的主要有三条罪名,一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从今天的庭审来看,几乎所有的被告人都没有说刘俊勇是他们的“大哥”;二是故意杀人罪,“6.30案”发当天,刘俊勇人在娄底,而且当时他还打电话阻止过;至于贩卖毒品罪,根据我国刑法,贩毒超过50克即可判处死刑,刘俊勇大大超过了这个数字,但从近年来我国对贩卖毒品罪的判例来看,贩卖几百克毒品鲜有判处死刑的。我们将依法竭力为当事人争取到合法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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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案被告人被公诉

  3月29日,涟源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窝藏罪,对湖南省公安厅督办的涟源“4.20”系列案中黄卫华等24名涉黑团伙成员依法提起公诉。

  据检察机关指控,自2002年以来,以被告人黄伟华为首的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结构严密,人员众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较为严格的组织纪律,他们通过抢揽工程、参与民间纠纷了难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其中相当一部分用于该组织成员的集体吃住、玩乐等。

  据统计,2002年至2005年4月,被告人黄卫华、梁承兆等24名被告人以暴力及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在以涟源市蓝田城区为中心的城乡区域,为非作歹,称霸一方,进行寻衅滋事、抢劫、故意犯罪活动,分别参与寻衅滋事犯罪59次,抢劫4次,故意伤害1次,致1人重伤、11人轻伤。

  据悉,涟源“4.20”涉黑系列案共90名涉案被告人,其中由涟源市检察院审查起诉59人(已分期分批向法院提起公诉),另31人已移送娄底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本报记者万朝晖/文

  特约记者郭国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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