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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义务没“实权” 民调:超八成纳税人感觉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15:21 金羊网-羊城晚报

  北京今天消息据今天《中国青年报》报道:每年的4月被定为纳税宣传月。今年的纳税宣传月刚开始3天,就有一件不同寻常的事情发生。湖南省常宁市一位村主任蒋石林以普通纳税人的身份状告常宁市财政局,要求法院裁定财政局违法购买了两辆轿车,并希望法院将违法车辆收归国库,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纳税人高调出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这在近几年来实属罕见。这件事立刻引起
了公众对纳税人权益的热烈讨论。199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对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作了明确规定。

  只要稍微翻阅一下关于纳税人权益的文件就会知道,其中申请减免税、退税和申请保密等权益,和日常生活的关系还是挺密切的。多数人放弃行使自己的权利。

  那么,究竟老百姓对纳税人的权益知道多少呢?从4月11日起,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和新浪新闻中心联合实施了一项名为“在中国,纳税的感觉怎么样”的调查,截至发稿时止,共有4715人填答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受访者对自己都缴了什么税、需要缴什么税没有一个清楚的概念。大家只对最常见的几个税种耳熟能详。调查结果中,有83%的受访者非但没有纳税人的“自豪感”,反而感觉“亏”了———只能履行义务,感觉没“实权”。16%的人曾经行使过作为纳税人的权利,但是最终失败了。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隆亨认为,造成我国纳税人弱势地位的原因很多,纳税人的权利在法律中缺少明确规定是重要原因。有读者建议,国家应设“纳税人权益日”,以便让公众知道为什么要纳税,纳税人有什么权利,怎样行使。(董伟应柏璐)

  (金陵/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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