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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上大学骗学费419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15:28 北京晚报

  本报讯曾因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北京金宇隆物业公司原部门经理张辉,在两个月的时间里竟先后骗取48人入学费419万余元。记者今天获悉,二中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其15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3万元。

  37岁的张辉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3年6个月有期徒刑。2003年7月至8月,张辉在担任北京金宇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部门经理、负责北京教育考试指导中心物业管理工作期间,以
能搞到大学调剂指标、为不够分数线的落榜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北京办理上大学及为小学生办理入学事宜为名骗取钱财。张辉供述,他自己制定出“上首都师范大学、联合大学5万至6万、上北京理工大学7万至8万元”的标准。不到两个月,张辉便骗取48人的入学费419.5万元。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张辉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刑罚,但其又利用工作的便利条件,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编造能为落榜的高中毕业生在北京办理上大学事宜等谎言,使被害人对其产生信任,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王萍高志海赵静J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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