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状告财政局违法购车 民告官案件正增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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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7日16:39 国际在线 | |||||||||||
民告官 ■案 情
2006年4月3日,湖南省常宁市一位名叫蒋时林的村主任在获悉该市财政局超出年度财政预算购买两台小车的情况后,以纳税人的身份起诉市财政局,要求法院认定财政局的行为违法,并将违法购置的轿车收归国库,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根据《宪法》质询财政局 由于蒋时林到县里办事的机会比较多,经常出入各个机关单位的他在市财政局发现多了两台小车,听说是购买的。因为他知道该局已经有了3台小车,便对购车行为有了一些疑问。后来,他无意中在一名县人大代表处看到了常宁市2005年度的市本级预算,发现预算里根本没有财政局购车的项目。经过进一步了解,蒋时林确证该局2005年购买了两台车,一台是别克SMG7200型,另一台是长安福特汽车公司生产的蒙迪欧CAF7200A型,两台车价值近40万元。 2006年2月28日,蒋时林终于下了决心,给常宁市财政局寄了一封《关于要求常宁市财政局违法购车进行答复的申请》的信,申请说根据《宪法》规定的权利,他要求常宁市财政局将购车一事的处理情况及其他相关事宜予以答复。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他一直没有得到正式答复。 律师免费接下此官司 蒋时林被激怒了,他觉得应该要以公民的身份向财政局问个明白。他聘请了衡阳市天戈律师事务所罗秋林律师对此事起诉。 在衡阳市,罗秋林是一个以打行政官司著称的律师。他对此案非常有兴趣,认为此案是一个唤醒纳税人和公民权利意识的标本性案件。他立即投入进来,决心免费帮蒋时林打这个官司。 “据我所知,这种以纳税人和公民身份起诉财政管理单位的行政案件此前还没有,这应该是第一起。”罗秋林说,根据他的调查,常宁市财政局2005年购买的两台车价值近40万元,而这两台车超出了科级干部配车标准。他还从衡阳市车辆管理所得知,常宁市财政局一共有5台车,而他了解到局里的车辆编制是4台。 4月3日上午,罗秋林陪蒋时林来到了法院起诉。蒋时林因为身份证有点问题,重新回家拿证。当天下午,常宁市法院立案庭签收了诉状。法官告诉蒋,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他们会在收到诉状后的7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