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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账追收师:戴着镣铐跳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00:5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近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发布了包括商账追收师在内的若干个新职业,但目前工商部门仍明令禁止注册追收债务性质的公司。

  (《新安晚报》4月18日报道)

  商账追收师说得通俗点就是专门替单位或个人讨债的专门人员,其区别于传统讨债
公司的讨债人员而言,主要是商账追收师讨债的方式是合法的,而不是像以前有的讨债公司人员那样采取威胁、恐吓、诈骗、绑架人质等非法手段讨债。合法的讨债手段需要得到合法的地位,但在商账追收师赖以生存的追收债务公司不允许注册的情况下,商账追收师的尴尬自是不必言。

  有关部门对讨债公司及其讨债人员的偏见源于传统讨债公司的非法手段扰乱了市场秩序、侵害了人身自由。讨债公司被明令不能办了,专司讨债业务的商账追收师为何还能够不断壮大呢?由于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的缺失,导致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账务纠纷增多,一些企业或个人被债务难以追收所困扰,加之一些企业与个人通过法律途径又面临着“执行难”的问题,此时变相的讨债公司和专门的讨债人员就必然应运而生。

  面对企业或个人的讨债需求以及讨债公司和商账追收师客观存在的现实,有关部门该是考虑给讨债公司及其讨债人员解开镣铐的时候了。要不然游走在合法身分与不合法“婆家”(讨债公司)之间的商账追收师的作用就不会得到有效发挥。如此下去,无疑给解决单位或个人的现实困难和日益增加的商账追收师正规就业问题设置了有形的障碍。

  为此,呼吁公安、工商等部门借鉴国际经验、顺势而为,积极为商账追收公司及其人员创造宽松的创业环境,出台专门的规范性文件,在规制非法讨债业务之时也给合法讨债一条生路。惟有如此,商账追收师的讨债之舞才能跳得更精彩!

  方家平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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