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昨天举行商场超市安全规章听证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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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01:28 竞报 | |||||||||
本报记者陈琳报道 昨天上午,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相关部门在中环广场举行了《北京市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草案)》听证会,来自各大商场超市和市民的10位代表对关注的问题进行了陈述。这是本市首次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规章召开的听证会,从昨天到周三上午,这里要举行5场涉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听证会。 昨天关于商场超市的听证事项主要有4条,“商场超市顾客人均面积不少于0.8平方
听证会结束后,市商务局助理巡视员许康表示,相关部门将对听证代表意见进行整理研究,形成听证报告,作为立法的依据。目前商务局已经委托清华大学研发客流量计数器,有了计数器便能准确测算出商场超市人流量大小。 据了解,预计规章将从7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对争议较大的意见,还会广泛征求各方的意见。 听证焦点 焦点一: 人均面积不少于0.8平方米 “商场超市顾客人均面积不少于0.8平方米不好操作。”在听证会上,这一条成了关注焦点。菜百公司常务副总陈志荣女士说,楼层经营的商品不一样,顾客量也不一样,如果按面积规定顾客是否进店,商场也不好管理。 翠微大厦安保部长焦启铭认为,即使按平均面积测算符合要求,但局部也可能严重超员,往往发生踩踏事件的就在局部。 焦点二: “大型促销活动”如何界定 对听证的第4条,代表也提出意见。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大四学生杨静提出,“大型促销活动”是日常用语,没有明确的内涵和外延,应用到政府规章当中,目标不确定;同时,对万米以上的商场超市有规定,却对万米以下的商场超市没有规定,而往往人流量大时,面积越小,隐患就越大。还有人员多少算“大型促销活动”和室内、室外促销活动也没有规定。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