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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正式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03:24 东方早报

  早报驻浙江记者 徐文钊 通讯员范跃红

  浙江省检察院昨天宣布,该省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正式启动。今后,发生在建筑、金融、教育、医药卫生和政府采购5大领域的行贿犯罪人档案均可接受查询。

  该查询系统于3月31日建立,全省联网。据介绍,可查询案件为1997年以来的个人行
贿、单位行贿、向单位行贿、介绍贿赂4类犯罪案件,档案记录了行贿人姓名、单位及行贿犯罪情况等。单位、个人均可申请查询,单位需出具书面申请和单位证明,个人需出具书面申请和有效身份证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查询,检察机关将在受理后3天内书面告知查询结果,并提供行贿人行贿犯罪行为的实施时间、犯罪数额、判决时间和结果。

  在昨天的通报会上,浙江省建设厅、交通厅、水利厅等纷纷为进一步完善查询系统出谋划策。建设厅认为,档案录入内容还不够全面,个人未录入身份证号码,在遇到同名的情况下,无法判断是否是投标人有行贿犯罪的记录。此外,本省的档案查询系统对异地行贿犯罪和不良行为起不到有效打击的作用,“但从实践看,在一个地区承揽

建设工程项目的企业,外地的占70%。”

  对此,浙江省检察院表示,浙江的“行贿犯罪查询档案系统”在技术上可实现全国联网查询,但有待别的省份查询系统的建立和完善。据浙江省检察院透露,至2005年10月试点结束,检察院系统共接待工程建设主管机关、工程建设业主单位查询461批次,对参与建筑领域投标的5399家单位、1845名项目经理进行了查询,查到有行贿记录的共164个。

  行贿档案

  行贿档案查询最早始于浙江宁波。2002年,宁波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将1998年以来办理的建筑领域的贿赂案件纳入行贿资料库,在此基础上首创“行贿黑名单”。

  200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确定在浙江等5省的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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