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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计免赔险咋没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05:16 现代快报

  昨日,市民余先生诉苦:“我投保了某公司的车险,可到了第三次事故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却告诉我不能全赔了,有5%的免赔额!”不计免赔险到底计不计?记者采访,发现症结依然出在保险条款上面。

  为啥不能全赔?

  余先生投保了南京一家财险公司的车险产品,包括三责险(包括不计免赔险)、车损险(包括不计免赔险)、盗抢险等。余先生遇到过两次小磕小碰,保险公司全额赔了。可第三次,保险公司却告诉他有5%的免赔额。

  工作人员还说,以后再出现理赔,每次免赔额会增加5%。也就是说,第四次事故免赔额就是10%,第五次就是15%,第六次就是20%。因为一般保险公司的免赔额在20%,所以到20%就不再增加免赔额了。

  “二次加免”有条款作证

  记者昨日走访了多家保险公司发现,发现类似做法比较普遍。业内将其称为“二次加免”。

  一财险公司人士告诉记者,不计免赔险是在事故责任认定的范畴内,保险公司按照投保者负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确定赔偿金额,对于投保了不计免赔险的,保险公司将全额给付。但保险条款上则有另外的约定,也就是出险3~4次以上,会加免赔额。每次出险增加约5%,一直加到免赔最高额度。

  “这样做是为了规避保险公司的风险。”这位人士认为,不计免赔险本来保费就不高,如果不给投保者戴上“紧箍咒”,将存在很大的道德风险。因为少数投保者一遇到小磕小碰,就开进保险公司理赔。

  条款晦涩是矛盾之源

  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杨家军律师认为,由于保险公司的条款中明确规定了相关内容,“二次加免”的做法是合理的,但他认为,保险公司没有在事前全部告知,对自己也是很不利的。因为如果诉诸法律,按照目前江苏地区的情况,是必输的。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险专家认为,保险应当是急人所急,如果保险公司利用自己和投保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在风险出现之后才告知条款细节,显然欠妥。深一步讲,如果消费者兑现每张保单都需要诉诸法律,保险的作用也就丧失了。

  见习记者张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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