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酒醉女顾客未遂 洗脚城服务员获刑两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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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06:02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胡晓)女青年酒醉后到解放碑少林养生堂洗脚城做足底保健,服务员程某见其神志不清,溜进包房欲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因遭反抗未能得逞。渝中区法院日前判决,程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未遂),遂判处其入狱两年。 2005年11月9日凌晨5点多,王韵(化名)喝醉后被朋友送到解放碑少林养生堂洗脚城内休息。因其中一位朋友的妹妹是这里的熟客,朋友们将她安顿好后放心离开。王韵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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