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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有望纳入河南110出警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08:23 法制日报

  本报讯 井长水 张惠君 河南省也将有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了。近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交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小组将审议该议案。如果获得通过,家庭暴力将纳入110出警工作范围,“家庭暴力”一词将第一次出现在河南省立法中。

  立法不完备执法面临尴尬

  目前,由于制止家庭暴力的立法尚不完备,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方面还存在着“投诉难、取证难、界定难”的尴尬现象。虽然我国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家庭暴力行为都有禁止性条款,但对制止和惩处家庭暴力的规定较为原则,缺乏明确的认定和制裁条款,可操作性不强,执法部门难以作出处理。

  报警纳入110必要时民警作证

  根据草案规定,今后,如果受到家庭暴力侵害,受害者可以直接打110报警,在必要时,110将为您提供有关证据。

  草案明确,公安机关要将家庭暴力报警纳入110出警工作范围,在接到遭受家庭暴力的报警求助时,应当迅速出警,及时救助,在受害人需要时,为其提供有关证据。对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人,公安机关应当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触犯刑法的家庭暴力案件,应当依法立案侦查。

  “三不管”现象将可得到解决

  以前,受传统观念影响,一些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私事,外人不易干涉,存在邻里不好劝、居委会不好问、单位不好管的“三不管”现象,一些基层组织和干部也往往把家庭暴力归结为家庭纠纷,认为“清官难断家务事”,不予过问和制止。

  今后,再出现这种情况,相关部门就有法可依了。根据草案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救助请求和控告、投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认真受理或协调、督促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和调解,及时处理。

  免费为经济困难者提供法律咨询

  

司法鉴定机构对司法机关委托或者家庭暴力受害人提出的伤情鉴定请求,应当及时鉴定。法律服务机构应当为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经济困难而无力诉讼的受害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另外,草案还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或者受害人自诉的家庭暴力案件,要及时依法审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实施家庭暴力行为人在诉讼期间,对受害人继续施暴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妨碍诉讼正常进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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