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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竟被砍断脚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08:29 每日新报

  案情回放·举报人家门前被砍

  4月12日,四川武胜县人民医院外科大楼6层住院区,鲜花摆满了走廊两旁。于4月3日遭3名歹徒暴力袭击的该县工商局党组书记龚远明头缠纱布躺在病床上,至今仍昏迷不醒。

  2005年7月14日,龚远明给武胜县委常委、委员、部分县级离退休老干部每人送上一份《报告》,内容是举报时任武胜县委书记的孙南等人“违纪违法”。这封举报信同时送交武胜县所在的广安市市委书记、纪委书记。

  在发出举报信后的半年时间里,龚远明一直没有停止过“斗争”。

  经医院诊断,龚远明的伤情为右脑血肿、脑腔存有积血,左耳被砍断,左脚脚筋被砍断。目前,龚远明被砍断的脚筋已接上,并接受过两次开颅手术。主治医师认为,由于龚的颅内水肿形成脑疝,压迫大脑中枢,使本来就未脱离危险的龚远明病情恶化,不得不进行手术。

  龚远明的妻子李亚告诉记者,凶残的歹徒下手很重,丈夫受伤后一直昏迷不醒。她永远也忘不了出事当晚那惨烈的一幕。

  4月3日晚10时许,龚远明夫妇走到离自家楼房的楼梯只有几米距离时,忽然从背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在两人毫无防备之时,一名男子从李亚身后将她的眼和嘴死死捂住。之前,她隐约看到,丈夫龚远明被另一名男子用手扳倒在地,还有一人拿出砍刀朝他的脚上砍去。

  李亚拼命挣扎,用力想掰开歹徒的手,但始终没能叫出声来,周围一片寂静,灯光也十分昏暗。3名歹徒对龚远明实施暴行后,便穿过两道铁门逃走了。

  李亚回忆说,当时凶手均未蒙面,但因为光线太暗,而且凶手一直背对她,所以她没能看清凶手的脸,只记得跑在最后的那个凶手身高约有1.7米。

  “他们可能是职业杀手,整个作案过程没发出一点声响。”李亚说,他们遭遇袭击的整个过程仅两三分钟,在广场旁边工商局里值班的门卫,在听到呼救声前也没发现有丝毫异样。

  举报县委书记涉及上千万资金

  2006年4月9日,武胜县公安局通过网络和媒体发出《悬赏公告》:“希望广大群众协助破案,并提供破案线索,对提供有价值破案线索者,奖人民币3万至5万元。”警方分析,龚远明遇袭事件不排除报复行凶因素,从凶手未蒙面来看,凶手极可能来自外地。

  龚远明在举报信中指出,县委书记孙南滥用职权,致使3000万元以上的国有土地使用收益金流失,而这些资金是完全可以追回的。曾在武胜县担任过县委书记的老干部杨世举告诉记者,按事理分析,孙南等雇人采取暴力行为的可能性不大,龚远明遭人报复的最大原因是,他的举报已严重影响到某些人的实际利益,这种利益可能涉及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元的经济暴利。

  恐吓伴随举报者半年

  在举报初期,就有人疯狂叫嚣,要花几百万元买龚远明的人头。为此,他曾在2005年写下遗嘱,交由广安市工商局党组保管。

  2005年7月16日,龚远明实名举报孙南等人后,广安市纪委曾建议“责令孙南向市委写检讨”。

  广安市纪委找龚远明谈话时,龚明确表示:广安市委如果对此案不按照法律规定处理,不追回流失的几千万元国资,他将继续向上级控告,直至中纪委对此案做复查结论。就在这次谈话后的11月24日,从广安传来消息:武胜县有个叫龚远明的人控告了县委书记,涉及老板们的重大经济利益,黑社会的人要去重庆暗杀他女儿,幸好他女儿不在。

  龚远明听后十分气愤,广安市和武胜县许多老领导也感到十分震惊,建议龚立即向上级党组织和政法机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

  2005年12月3日,龚远明在向四川省委递交的“请求保护我及家人生命安全的紧急报告”中写道:必要的时候我将用鲜血和生命去惊动中央领导。

  一位熟悉龚远明近况的县里的老领导告诉记者,今年3月23日他与龚一起聚餐时,龚曾感慨道:“现在要金盆洗手了。”意思是再也不敢举报了,然而3天后的26日,龚远明又把举报信送到了四川省公安厅。

  曾举报过两名县委书记

  据了解,龚远明1983年进入武胜县工商局工作,1992年开始担任局长兼局党组书记。2004年,因种种原因,龚远明请求辞去局长和书记职务。经广安市工商局做工作,龚同意保留局党组书记职务。龚同时还是武胜县人大代表。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干部说,龚远明在上世纪80年代也曾举报过一位郭姓武胜县委书记,最终导致这名县委书记调离岗位,降职为四川南充市某分管蔬菜供应的部门主任。当时,《人民日报》对该事件进行了全面报道,曾在全国引起轰动。

  据了解,被举报的原武胜县委书记孙南已于今年3月份调离岗位,现担任广安市建设局局长,这离案发时间仅20多天。

  此案保密制度明显有漏洞

  针对此案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的杨晓军副主任。杨晓军副主任认为,此案在保密制度方面存在明显的漏洞。

  记者:最近,四川武胜县工商局党组书记龚远明遇袭受重伤,您怎么看这件事情?

  杨晓军:从制度上来说,国家监察部早在1996年就发布了《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明确指出要对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检举、控告的内容严格保密,严禁透露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等。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制度没落实。

  本案的发生至少说明两个问题。第一,保密制度明显有漏洞。龚远明举报上一级领导,至少会把材料交到比被举报者行政级别更高的领导手上,那么这份材料又是怎么泄露出去的?这里面难道没有内部控制制度?第二,我们国家对如何保护举报人也应有具体措施,例如异地调任、跨系统调任等形式都是很有可行性的。

  记者:您如何看待实名举报?应该如何完善举报制度?

  杨晓军:前不久,辽宁鞍山市国税局公务员李文娟因实名举报遭到打击报复,两度被辞退并被劳动教养一年。这个案例说明实名举报的风险性远比匿名举报要大,所以我们更要加大对实名举报者的保护力度。我们应该考虑对实名举报材料加大保密等级,对实名举报材料的内部控制要比匿名举报材料更加严格。如果这点做得不好,反腐成本会越来越高,实名举报的人就会越来越少。

  据《法制周报》报道

  <责任编辑: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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