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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旅客基本运价由现行0.068元提高至0.08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08:43 河北日报

  班车客运运价由政府定价管理改为政府指导价管理

  旅客基本运价由现行每人千米0.068元提高至0.08元

  车辆通行费按客车核定座位数的60%比例分摊计入票价

  本报讯(通讯员郭嘉记者马建敏)从4月20日起,我省道路旅客运价将进行调整,旅客基本运价由现行每人千米0.068元提高至0.08元。

  随着我国成品油价格改革的深化,以及车辆通行费、保险费、企业经营管理等费用的提高,道路运输企业旅客运输成本大幅上升。为适应这一变化,促进我省道路运输企业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对道路旅客运输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方式进行改革。同时,还重新颁发了《河北省道路旅客运价规则》。

  这次我省从改善道路旅客运价结构入手,放开了各类包车客运运价,包车客运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价格由承运双方协商议定;道路班车客运运价由政府定价管理改为政府指导价管理;道路班车客运运价以基准价格为基础可以在20%的浮动幅度内上下浮动;实行道路旅客运价备案制度;取消春运、夜班车等各类运价加减成的规定;取消代客车运价、货车捎客运价、直达和普快客运价、城乡客班车运价、旅游客运价价目,减少运价档次;取消道路旅客运价外加收的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

  调整道路旅客运价,我省道路旅客基本运价由现行每人千米0.068元提高至0.08元,班车客运的分类运价相应调整;跨省(市、自治区)的班车旅客票价按照分段计算,加总计收方法确定,跨省直达客运班线旅客票价按起讫省相关规定执行;统一车辆通行费分摊办法,客车通过收费道路、渡口、桥梁、隧道所发生的收费,全省统一按客车核定座位数的60%比例分摊计入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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