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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以上医院医检互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09:43 新文化报

  新闻回放:今年2月28日,卫生部下发《关于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减少重复检查,切实减轻患者负担,医疗机构间要实行检查互认。

  昨日记者从卫生厅获悉,我省正式下发通知,我省实行二级以上医院医学检验互认,主要目的是降低患者就医费用。

  好处 患者不再花冤枉钱了

  刚在这个医院做过了化验、心电图,几天后换了医院,那里的医生却说“只有我们医院的检查才能算数”,病人不得不重新检查,再花一笔钱。现在起,我省将实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制度。百姓看病再也不用花这份冤枉钱了。

  规定 重复检查须患方同意

  据省卫生厅医政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互认项目应包括检验项目中的肝功能、肾功能、糖类代谢、脂类代谢、血液常规、尿液常规、病毒血清标志等;医学影像中的X光片、CT、磁共振等。

  患者及家属到其他医疗机构再诊需调取检验及医学影像资料的,原医院应予借用,并履行借阅登记及签字手续。医师对携带其他医院医学检验及医学影像检查来本院再诊的病人,认为病情可能变化仍需做同类检查的,应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在交待可能产生的后果之后,病人及家属仍拒绝再次检查的,病人及家属应签字。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相关医疗机构应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管理。

  声音 执行恐怕有难度

  吉林省某医院脑外科一名教授介绍,医学检查结果互认确实为患者减轻很多费用,但各医院检验试剂不同、检查仪器精确度也不尽相同,因此互认起来也很难。万一出现医疗纠纷谁来负责?

  这名教授说,医生们为避免发生差错,仍相信自己医院的检查,而对其他医院的检查结果不放心。尤其对一些进行性病变,不重复检查根本不了解病情变化程度,对此患者也应多加理解。

  提醒 有时还需进一步检查

  据省卫生厅医政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各医疗机构应该合理有效利用卫生资源,减少重复检查。但为了准确诊断病情,对一些特殊病例进一步检查也是诊病的必要,患者也要体谅。这就需要医生详细向患者分析病情,医患间充分沟通,共同把疾患治好。(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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