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北京要求153家大中医院设惠民病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09:49 北京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刘欢) 为保证低保特困患者的住院治疗需求,今后全市153家二级以上医院均要设立惠民病床。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在昨天召开的本市医政工作会上透露,惠民病床将按照医院总床位数5%的比例设置,且数量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动态调整,随时向救助人群全部开放。

  “二级医院惠民病床重点收治医疗救助对象中需要住院治疗的患者。三级医院惠民
病床重点收治医疗救助定点医院疑难急重症低保特困患者,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65岁以上参合农民同类患者的转诊。”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邱大龙强调:“转诊患者必须经三级医院专家到二级医疗机构会诊后,依据其病情需要,按照有关转诊程序规定转诊至三级医院。”

  据介绍,低保特困人员凭《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参加新农合的65岁以上农民凭所在区县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核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及身份证,免收挂号费、诊疗费;享受基本护理费、普通住院床位费减收50%的优惠;享受基本手术费和CT、核磁共振等大型设备检查费减收20%的优惠;此外以上人员的治疗药品费用均按进价收取。

  市卫生局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惠民医疗服务工作列入督察重点,加强对各有关

医院开展惠民医疗服务和医疗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督察惠民医疗服务中规范管理、合理收费和保证服务质量等情况。对不履行社会救助职责或不按规定开展惠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