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导瓜农,瓜秧受药害遭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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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10:01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闫漪;通讯员才立伟)记者昨日获悉,乐亭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于近日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误导使用农药,致使瓜秧受药害减产的投诉案件,7户瓜农拿到了赔偿款2.6万元。 据介绍,今年3月6日,乐亭县代某、唐某、张某等7户村民从某农药店购买了“醚菌脂”农药和一种添加剂,并按照经营者提供的方法混合使用喷施在大棚内的甜瓜秧上。喷施
乐亭县工商局、消协领导接到投诉后,马上邀请乐亭县农业局有关专家一起赶赴现场勘查,初步认定消费者投诉的情况属实。他们现场查看了该农药说明书,上面明确写有不能与其他农药混合使用等注意事项,但由于经营者提供的使用方法有误造成了药害。 经乐亭县消协调解,由经营者一次性赔偿7户瓜农经济损失2.6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