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关注噪音管理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积极应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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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10:11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昨日获悉,无锡市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以及《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有关噪声污染的规定。据悉,无锡环保部门已开始会同其他部门着手起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实施细则,今年年内有望出台。 据了解,市环保投诉中心去年共受理信访2126件,其中噪音投诉为499件,占到23%
扩大城市机动车“禁鸣区”范围;合理划定建筑物、特别是“噪声敏感建筑物”(医疗区、文教科研区、机关办公区、居民住宅区)与交通干线的防噪距离,并作为建筑项目审批的标准之一;同时,议案中还希望环保、公安部门联手加强对市区干道的噪声测、管工作。 记者从环保部门了解到,环保部门正会同其他部门着手制订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实施细则。城管、公安、交通、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将更加明确。在污染防治管理方面也将加强,对高层建筑配套电机、水泵以及点心设施的噪声污染的处理等都将有明确规定,对车辆噪声的管理也会更加严格。(袁晓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