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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医疗机构信用档案 扬州医疗机构纳入诚信考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11:12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4月14日,记者从扬州市卫生局了解到,从本月起,该市卫生部门将在医疗机构推行诚信评价制度,建立医疗机构信用档案,不诚信医疗机构将进“黑名单”。

  医疗机构诚信评价制度将二年定为一个评价周期,实行百分制,小于70分为“诚信评价不合格”单位,70 80分为“诚信评价基本合格”单位,80 90分为“诚信”单位,90 100分为“最佳诚信”单位。卫生部门将通过投诉举报检查、定期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对
医疗机构进行考核。医疗机构一旦出现超范围经营、任用非卫技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使用劣质假冒药品、病历处方书写不规范、因诊疗行为过失与病人发生纠纷等违法违规行为,都要被扣分,扬州市卫生局将定期公布诚信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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