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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家政服务人员权益 有望立法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11:51 CCTV《第一时间》

  在电视剧《我爱我家》中,那个小保姆有这样一段牢骚,她说:干活没点,吃饭没碗,主人生气我遭罪,家里有事我 白累。不错,像超时工作、吃不饱、低工资、甚至还有性骚扰,这些现象确实体现在保姆身上。不过以后再碰到这种情况,保 姆就有个说法了,因为《北京市家政工权利保障条例(草案)》很快就要出台。

  《草案》中提出,一旦雇主打骂家政服务员,或者要求女性家政服务员与男性雇主晚
间同居一室等,家政服务员有权 拒绝继续提供服务。另外还规定了家政服务员应享受最低工资保障、每天休息时间不少于8个小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等权利 。昨天,记者从北京市打工妹之家了解到,18%的家政服务人员工作不到三个月就会离开雇主家,工作干过半年以上的家政 服务员仅仅的占总人数的25.6%。除自身的特殊原因外,家政服务员的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是辞职的重要原因。北京市打工 妹之家副秘书长何正伦:北京市家政工的权益侵害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个是人身权利没有保障,另外一个是劳动权益没有被 很好的保护,比如说,工作超时,待遇偏低等等。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还有很多保姆经常辞职是因为对工资待遇的不满。保姆:我门要700到800一个月吧,他们 接受就去,不接受就不去了。

  据了解,该草案将很快提交给国家相关立法部门。一旦通过立法程序,众多保姆将拥有一个有保障力的“娘家”。

  希望这部法规尽快出台。不过我想,法律是冷的,人心才是暖的,保姆在家里其实就是家庭的一位成员,大家应该相 互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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