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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首”受审拒不认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11:55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本报广州讯 “你说的是事实,但我只是违反规定,没有违法,更不算犯罪!”昨日上午,轰动全国的“苏丹红案”再次闹上法庭(此前因民事索赔已在去年开过庭)。“苏丹红一号”的源头———广州市食品工业研究所服务公司(下称服务公司)、广州田洋食品有限公司(下称田洋公司)总经理谭伟棠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总经理助理冯永华同堂受审,针对检察院的指控,谭伟棠为自己做“无罪辩护”。

  回顾:

  用工业染色剂小工厂成红源

  去年2月,英国食品标准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一份通告:亨氏等30家企业的产品中可能含有具有致癌性的工业染色剂“苏丹红一号”。随后,一场声势浩大的查禁“苏丹红一号”的行动席卷全球。质量监督部门调查发现,“辣椒红一号”是由广州增城的广州田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田洋公司的两名负责人谭伟棠、冯永华于同年4月9日被公安部门刑拘。

  据调查,田洋公司和服务公司事实上是两套班子,一套人马。作为一家生产食品添加剂的时间超过10年的公司,田洋公司在案发时却被发现并没有卫生许可证,而只有高中文凭、没有任何职称的谭伟棠就是公司产品的研发人员。

  广州市检察院指控,从2002年3月开始,谭伟棠指使冯永华购买化工色素给产品“着色”。谭伟棠为了使产品颜色更加鲜艳、畅销,指使冯永华购买化工色素。在冯永华购得化工原料油溶黄、油溶红之后,谭伟棠身为产品的研制者,在没有对成分进行安全检测和申请批准使用的情况下,就将油溶黄、油溶红作为配料加入到食品添加剂当中,生产出田洋牌“辣椒红一号”复合食品添加剂。同时还以“辣椒红一号”为基础,生产出“辣椒红二号”、“饼四号”、“天然巧克力色素一号”等复合食品添加剂。

  实录

  被告五个理由否认“有罪”

  昨日的庭审从上午9时30分开始到下午5时左右才结束。面对检察院的指控,两名被告人自始至终否认“有罪”。谭伟棠认为,公诉人说的那些事情经过确实属实,但并不成为指控他犯有罪的理由。

  曾是两家公司老总的谭伟棠提出了他的5个理由:第一,他只是违反了国家相关的食品卫生规定,并不构成违法;第二,国家质监总局对“苏丹红一号”的检测标准在2005年3月29日出台,在此之前,国家对此并没有明确的标准,作为生产者的他也无从得知自己的产品含有“苏丹红”;第三,在“辣椒红一号”以及其他产品生产出来后,他曾将其拿到广州市质监局进行检测,得出的结论是合格;第四,田洋公司在产品被查出有“苏丹红”后立即停产,至今公司已经完全解散;第五,在3年的时间里,公司从来没有收到过任何投诉,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公司生产的食品添加剂对人体造成了危害。

  此案将择日宣判。

  (《信息时报》供稿记者 李朝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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