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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依法加大拆迁裁决力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14:16 海峡网-厦门晚报

  国土房产之窗

  每年3000多户拆迁居民,约40多户进入裁决程序

  保障项目建设及保护被拆迁户的合法利益成为当务之急

  

我市将依法加大拆迁裁决力度

  依法强制拆迁。 黄晓珍 摄

  前言

  因个别被拆迁人拒不搬迁,拖延拆迁进度,导致建设项目难以推进,这种情况在城市建设发展中并不少见。

  在上个月的全市征地拆迁业务培训班上,市国土房产局征地拆迁处吴志坚处长介绍,今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大拆迁调解、裁决和强制执行力度,严格依法行政,保障建设项目尤其是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绝不姑息个别被拆迁户漫天要价的无理行为。

  强制拆迁前须听证

  

我市将依法加大拆迁裁决力度

  强制拆迁前举行听证会。 林水山 摄

  拆迁裁决作为一种准司法性质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一套十分严格的程序。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决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及时受理,并组织当事人调解。

  为了保证当事人能够充分表达意见主张,征地拆迁处要求经办人员要重视调查取证工作,调解中要耐心倾听拆迁当事双方的意见,裁决时要严格依法定程序、法定标准裁决。

  听证无疑是听取双方意见最直接有效的方式之一。根据房屋拆迁裁决相关规定,一个拆迁项目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达30户或比例达25%的,裁决申请受理前必须举行听证会。当事人可以通过这一渠道发表意见、陈述理由、质证和申辩。

  听证会还应邀请居委会人员、人大代表等具有社会公信力,又无利害关系的代表参加,表达意见主张,提供建议。最后的行政裁决并不是某位领导或经办人员的个人决定,拆迁行政裁决必须经过拆迁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按照规定,拆迁当事人在行政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履行搬迁义务的,将依法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决定行政强制拆迁前,同样还要经过听证、证据保全等程序,以确保当事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九成五以上居民能顺利拆迁

  征地拆迁处吴志坚处长表示,裁决不是目的,目的在于保护拆迁当事双方的合法权益,推动项目进度,面对被拆迁人的对立情绪,必须耐心倾听,正确引导,立足于通过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即使不得不做出裁决,也要依法调查取证,根据双方的意见分歧,按法定程序公正合理进行裁决。

  去年9月,因一被拆迁户拒绝搬迁,环岛路三期重点工程屡屡延误。征地拆迁处工作人员多次上门调解,即使被拒之门外也耐心等候。在向市政府提请强制拆迁前夕,碰上台风暴雨天气,国土房产局副局长林小龙和征地拆迁处领导冒着风雨前往被拆迁户家中,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希望当事双方通过商谈达成协议,避免被行政强制拆迁。经过不懈努力,被拆迁户终于同意按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自行搬迁。

  据统计,我市每年拆迁量约3000多户,其中95%以上都能顺利达成协议。未能达成协议的,通过调解,仅有40余户进入裁决程序。2005年对10户拒绝履行行政裁决的被拆迁户申请行政强制拆迁。

  法律专家援手拆迁裁决

  为明确和规范行政强制拆迁问题,市国土房产局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等文件规定,制定了《厦门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执行暂行办法》,对强制拆迁的工作程序,各部门的责任,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我市针对强制拆迁依法行政程序制定的具体规定,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日前开展的拆迁行业人员培训,重点就是学习征地拆迁新政策以及新出台的工作规程。

  为了提高拆迁裁决质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国土房产局还专门成立拆迁裁决工作小组,邀请有关专家、律师等,对一些有疑难的裁决案例进行专题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提高了拆迁裁决的质量。

  拆迁裁决的两难处境

  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裁决是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履行的职责,也是一种法定的纠纷解决机制。但是拆迁上的纠纷用行政手段解决,使得争议很容易转移到政府身上。这使得拆迁裁决常常面临两难处境。

  一方面,申请裁决多半在项目拆迁的后期,少数被拆迁人的过高要求往往影响项目建设,被裁决结果如何,先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户也在观望。

  另一方面,部分当事人在裁决过程中容易产生对立情绪,比如拒绝调解,拒绝接受与裁决相关的法律文书,甚至拒绝参加听证会,自己放弃拆迁法规赋予的权利,导致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常使得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的裁决工作遇到重重阻力,不仅耗费了大量的精力,也因居中裁判的角色成为拆迁当事人投诉的对象。

  据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从事裁决工作的小黄说,当事人常常把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误认为是拆迁人或拆迁公司的,对拆迁有抵触情绪,“裁决法律文书送达后,拆迁户拒绝签收,我们都要请社区居委会或者公证机关人员到场见证。”小黄说,有时个别当事人无法控制情绪,会有些过激举动,因此送达时“需要几位同事一块去才比较安全”。

  链接:

  拆迁评估有异议可重新评估

  房地产中介评优快去报名(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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