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家世界著名品牌公司状告北京秀水街胜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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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14:1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4月18日电 (记者 李京华) 路易威登等5家世界著名品牌公司联手状告北京秀水市场的围剿假名牌之战取得最终胜利,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18日终审维持原判,判令5位秀水街市场售假商户和北京秀水街服装市场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市豪森服装市场有限公司)共同赔偿5大名牌各2万元人民币。 据介绍,2005年9月,(法国LV)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意大利GUCCI)古乔古希股份
2005年4月至10月间,上述5家世界著名品牌公司分别三次在秀水市场购买了带有其知名标识的皮包等,为此起诉销售假冒商品的商户及秀水街市场,他们认为其拥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品牌箱包商品被假冒,给商标权人带来重大经济损失,造成恶劣影响,要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5原告经济损失各50万元人民币,共计250万元人民币。 而秀水街市场针对诉讼认为,他们没有故意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对商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并不知情。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他们已收回5家商户的摊位。5位售假商户认为他们已受到制裁,不应再承担损失。 2005年12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个体摊贩销售带有5原告商标标识的商品,其行为侵犯了5原告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认定秀水豪森公司为涉案侵权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应就侵权后果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据此,法院判决潘祥春等人和秀水豪森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共同赔偿5原告各2万元,共计10万元。 被告秀水街市场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秀水街市场认为,如果一审成立的话,那么对内地所有的同类市场企业来说都将是‘一场灾难’。”被秀水街市场解除租赁合同的5人也联名向法院递交信件,称国外公司提起的这场诉讼让他们陷入了经济的困境。 18日终审宣判后,5大名牌的代理律师王亚东表示,这个判决对保护知识产权和5大名牌在中国的商业利益具有积极的意义,这也是“中国在加入WTO时的重要承诺。” 秀水街市场总经理汪自力表示,保护知识产权本来就是市场、商户、政府一起做的事,但“仅仅让秀水一家承担,秀水承担不起”。同时,他仍认为,大量“知假买假”消费者的地下交易,客观上形成了“恶意诱购”,市场无法控制。 汪自力说,购买者的80%是外国人,内地应立法明确恶意购假的法律责任,对买假方进行处罚。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秀水街公司有权而且有义务对市场进行管理及对商户出售商品的种类、质量等进行监督,制止、杜绝制假售假现象。 据了解,为打击假货、保护国际著名品牌,北京市工商局已于2005年3月宣布在包括秀水市场在内的所有服装、小商品市场内禁止经销逾50种国际名牌,其中包括“路易威登”、“香奈尔”等品牌。(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