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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丹红祸首”法庭上不认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14:30 新民晚报

  昨天,“苏丹红”源头——广州田洋食品有限公司(下称田洋公司)法人代表谭伟棠,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站在广州市中院被告席上。与他同时受审的还有总经理助理冯永华。两人认为当时并不知道苏丹红有害,因此不承认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

  通告引发禁“红”风暴

  去年2月,英国食品标准局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一份通告:亨氏等30家企业的产品中可能含有致癌性工业染色剂“苏丹红一号”。随后,一场声势浩大的查禁“苏丹红一号”行动席卷全球。

  就在这份通告发出的十多天之后,3月2日,北京市查出含有“苏丹红一号”的食品。3月初,质监部门经过调查,发现含有苏丹红的原材料主要来自广州辉和科技有限公司。经过进一步追查源头发现,辉和公司的“辣椒红一号”是由广州增城的田洋公司生产的。就这样,田洋公司的负责人谭伟棠、员工冯永华于4月9日被公安部门刑拘。

  化工色素制成添加剂

  据广州市检察院指控,从2002年3月开始,谭伟棠指使冯永华购买化工色素给产品“着色”。冯永华买回了化工原料油溶黄、油溶红,谭伟棠在没有对成分进行安全检测和申请批准使用的情况下,将这两种原料加入到食品添加剂中,生产出田洋牌“辣椒红一号”、“辣椒红二号”、“饼四号”、“天然巧克力色素一号”等复合食品添加剂。

  随后,田洋公司向全国18个省市的30多家企业提供这些复合食品添加剂,其中包括著名的亨氏美味源(广州)食品有限公司。截至2005年3月,田洋公司生产了“辣椒红一号”24.27万公斤,销售23.89万公斤,销售金额人民币436.97万元。另外,销售伪劣的“辣椒红二号”、“天然巧克力色素一号”、“饼四号”合计人民币16.2万多元。

  根据广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检验,油溶黄、油溶红的主要含量均为苏丹红一号,其中油溶黄中“苏丹红一号”的含量高达98%。且油溶黄、油溶红都是工业化工色素,不能用于食品添加剂中。

  昨天,谭伟棠在庭上十分激动,他拒绝承认自己应承担刑事责任。他讲出两点理由:“第一,国家质监总局对‘苏丹红一号’的检测标准在2005年3月29日出台,在此之前,我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产品含有苏丹红;第二,在‘辣椒红一号’研制出来后,我曾经把它拿到广州市质监局进行检测,得出结论是合格。如果质监局说这个产品有问题,我也不可能生产那么多了!”

  对于卫生许可证的问题,他辩解称,公司的卫生许可证是在2002年才过期,之后不继续申办的原因是相关部门的收费太高,而田洋公司又一直处于亏损当中,就没有补办卫生许可证。

  被告律师作无罪辩护

  谭伟棠的辩护律师对其做了无罪辩护。

  他认为,从主观上讲,由于冯永华买回来的油溶黄、油溶红上没有写明是工业化工色素,也没有“禁止食用”的标识,因此,谭伟棠并不知道油溶黄、油溶红不能用于食品,他将研制出来的产品送到市质监局检验,已经尽到了注意的原则,从主观上没有放任危害发生的意图。

  此外,在客观上,至今没有出现一例因食用含有苏丹红食物而身体受到严重损害的事件。

  曹晶晶谢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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