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级医院检查结果6月1日起互相通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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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16:26 今晚报 | |||||||||
新华社北京4月18日专电(马丽玫)在血细胞计数 结果的互认标准基础上,北京推出临床生化、临床免疫等 项目互认标准,并将从2006年6月1日起在北京市三
级医院实行。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北京市卫生局 2006年医政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北京参考》报道,《北京市三级医院检验结果相 互通用暂行规定》已经印发。规定中指出,在不影响疾病 诊断和治疗的前提下,患者提供临床检验结果相互通用首 诊医院出具的“北京市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报告单”时, 接诊医院原则上应对报告单中相互通用项目的检查结果予 以认可,并在病历中详细记录。临床免疫项目只在使用相 同检验方法和试剂的医疗机构间通用。 但是,遇到下列情况:急诊、急救患者;在疾病发展 过程中临床检验结果容易产生较大幅度变化,且对疾病诊 断有一定影响的:既往临床检验结果报告的时效性对疾病 的诊断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特殊情况有必要进一步复检 的,应进行核定检查。 北京市卫生局医政处有关人士表示,临床检验结果互 相通用仅限于门诊患者。(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