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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内“名嘴”赵少康告陈水扁败诉 指不公欲上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17:41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4月18日消息据台媒报道,岛内媒体“名嘴”赵少康不满陈水扁、苏贞昌于2004年10月间影射他是“鬼”、“媒体败类”,提出侵权行为损害赔偿民事诉讼。该案在今日(18日)一审法官宣判陈水扁无罪、赵少康败诉。对这样的判决,赵少康大呼不公平,决定要上诉。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台湾“名嘴”赵少康、亲民党“立委”刘文雄及前“立委”
蔡中涵3人,2004年10月间在节目中称陈水扁送给前巴拿马女总统莫丝科索百万美金是“金援遮羞”。陈水扁认为3人侵害名誉,提出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诉讼,台北地方法院今年1月间宣判赵少康免责。

  赵少康表示,陈水扁针对自己“赠金女总统”提起诉讼当天,在另一场合接受媒体访问时说出“人何寥落鬼何多”一语,加上苏贞昌当时也在媒体上说“少数不肖媒体、媒体败类”。赵少康认为都是在影射他,因此对陈水扁和苏贞昌提出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诉讼。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客观上无法认定陈水扁影射赵少康是“鬼”,而苏贞昌发言内容属于可受公评之事,2人并没有侵害赵少康的名誉,并于今天上午驳回赵少康的请求,全案仍可上诉。

  对于这样的结果,赵少康表示只有“失望”2字可形容。赵少康认为,这样的影射极其明显,而当事人不出面讲清楚,法官应该设身处地好好想一想。赵少康决定继续上诉,他表示“不要一毛钱,只要一句道歉”。(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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