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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厅公布治理商业贿赂专户及举报电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8日18:12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4月17日杭州消息(记者陈瑜艳 通讯员王华清 胡玲)浙江省卫生厅今日向各市卫生局、高等医学院校,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为切实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推进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浙江省卫生厅今日向各市卫生局、高等医学院校,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发出通知,要
求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于2006年5月31日前主动上缴在药品、设备、耗材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的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为此,浙江省卫生厅在中国工商银行开设了专门帐户,为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进行举报,浙江省卫生厅还公布了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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