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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要加大裁决执行力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0:00 东南早报

  早报讯(记者林泽贵)因个别被拆迁人拒不搬迁,拖延拆迁进度,导致建设项目难以推进,这种情况在城市建设发展中并不少见。记者昨日从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征地拆迁处获悉,今年厦门市将进一步加大拆迁调解、裁决和强制执行力度,但强制拆迁前必须举行听证会,以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过也绝不姑息个别被拆迁户漫天要价的无理行为。

  根据房屋拆迁裁决相关规定,一个拆迁项目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达30户或
比例达25%的,裁决申请受理前必须举行听证会。当事人可以通过这一渠道发表意见、陈述情况、质证和申辩。听证会还应邀请居委会人员、人大代表等具有社会公信力,又无利害关系的代表参加,表达意见主张,提供建议。此外,拆迁行政裁决必须经过拆迁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按照规定,拆迁当事人在行政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拒绝履行搬迁义务的,将依法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决定行政强制拆迁前,同样还要经过听证、证据保全等程序,以确保当事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据统计,厦门市每年拆迁量3000多户,其中95%以上都能顺利达成协议。未能达成协议的,通过调解,仅有40余户进入裁决程序。去年,因拒绝履行行政裁决而被申请行政强制拆迁的被拆迁户只有10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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