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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发生司法腐败第一大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1:32 时代商报

  时代商报讯 据财经杂志报道,天津海事法院一名会计,何以能制造出1949年以来司法系统内部经济犯罪第一案,并连环牵出检察机关反贪官员受贿大案。

  案发前,在很多同事眼中,程伟是个“有能力、有前途”的年轻人。据称刚刚被单位领导口头宣布将提拔为“财务室负责人”。2005年夏天,这个年轻人突然出逃和被捕,随即令天津海事法院全院上下为之震动,至今许多人提及仍错愕不已。

  2005年底至2006年春节前夕,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公开审理了四起刑事案件。涉案人和被诉罪状如下——唐向阳,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今朝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今朝工贸)员工,涉嫌经济犯罪;李亮,天津塘沽区人民法院书记员,涉嫌受贿和介绍贿赂罪;刘春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庭执行员,涉嫌介绍贿赂罪;张庆钧,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工作人员,涉嫌受贿罪;这四起看似无关联的案件,事实上互为因果、联系紧密;而把此四案串在一起的核心人物,正是半年前出逃的程伟。

  据悉,程伟于2005年7月被刑事拘留,后正式批捕,目前涉嫌挪用公款、贪污和行贿三项罪名,涉案金额合计高达1亿多元人民币。

  除程伟及上述四人,另有天津海事法院两名工作人员、天津开发区检察院一名反贪局官员,以及当地多名银行员工,共11人牵涉其中。由此,程伟案及其案中案涉案人员虽然职务并不很高,却成为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司法系统发生的最为重大的“窝案”。此系列案件在业内引起的冲击是可以想知的。目前,程伟案侦查工作已经基本结束,不日将进入起诉阶段。

  随着案件司法审理的逐步深入,一个以程伟为中心,涉及资金上亿元,连接法院、检察院、银行、公司的犯罪完整链条渐次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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