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车盗窃高发区安插“电子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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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1:34 新京报 | |||||||||
二次买赃者若有实据,最高将罚千元 本报讯(记者 王姝)今春,北京自行车盗窃案再次处于高发态势,针对这一局势,北京警方将在石景山华联、石景山医院等自行车盗窃案高发地段,安装监控探头,实时监测。3年内,北京全市所有自行车盗窃案高发地区,警方均将架设探头,光缆直接接入派出所。这是昨日市公安局透露的消息。
去年6月、9月,北京警方曾连续进行专项行动,抑制自行车盗窃警情。但今春,自行车盗窃案再度高发,从年初至今,全市共破获此类案件5145起,涉案人达6190人,644人被拘。 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政治处主任崔望表示,此前,自行车被盗案面临两个难题:没有牌照,被盗车辆无法发还;对于明知是赃车仍购买的买赃者,警方没有惩戒措施。新《治安管理处罚法》实行后,买方如明知是赃车仍购买,只要被警方掌握确凿证据,第二次买赃就将受到500元至1000元的处罚。 据了解,自《治安管理处罚法》实行后,海淀警方已依据标准处罚了一批买赃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