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窃四元财物换来一年劳教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1:43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张玲通讯员周建州)一名四川男青年到港城居民家中盗窃,虽然仅偷了价值4元的8个馒头和1袋红糖,却付出劳动教养一年的代价。 据了解,男青年姓崔,是来自四川的打工仔,2005年7月在海港区某酒店打工时,曾因盗窃同事手机被港城大街派出所民警抓获,被法院判6个月有期徒刑。今年1月出狱后,他不思悔改,3月25日到海港区交建里一户居民家中盗窃,仅偷了8个馒头和1袋红糖后就被户
因《治安管理处罚法》已取消盗窃立案数额,崔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港城大街派出所依照国家关于劳动教养的规定,依法将崔某呈报了劳动教养。经审批,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近日对崔某做出了劳教一年的决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