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执法队让当事人深刻反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1:55 西部商报

  

执法队让当事人深刻反省
受伤的女店主昨日出现昏迷症状

  城管拉上车 女店主肋骨断 追踪

  社会主义荣辱观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本报记者 王喜阳 实习生 仇玮 为您摄影报道 连日来,本报连续报道的女店主孙某和城管执法人员发生纠纷后出现肋骨骨折等伤情的消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昨日,兰州市著名骨科专家称,从孙某的伤情看,城管自称失手“压断”孙某肋骨的说法有疑点。同时,二十多名目击群众自发签名要为女店主孙某挨打作证。本报今日开通热线8119000,事发时的目击者以及愿意讨论如何文明执法的市民均可拨打畅谈心声。

  当事者现状

  让写材料深刻反省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城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城南中队。当记者再次提出和两名当事执法队员见面时,却被委婉拒绝。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两名执法队员不方便见面?记者随后询问两名执法队员的现状,张玮中队长称:他们已经让两名当事执法队员深刻反省,并回忆当日事发情况写出详细的书面材料。陕宏春副中队长也介绍情况称,目前此事还没有定性,因此也不方便随意停职,队上已经让他们深刻反省。

  市城管执法局

  查实若犯错 严惩责任人

  昨日下午,就此事相关情况,记者采访了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宋智虎。宋局长介绍,昨日下午,兰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紧急召集会议,决定展开为期一个月的“规范文明执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女店主孙某受伤的事件,宋局长表示,目前公安介入调查,市执法局不便介入,等查实后如果执法队员确实犯了错误,执法局绝不姑息,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省妇联

  关注受伤女店主情况

  昨日下午,得知女店主莫名受伤的相关情况后,甘肃省妇联妇女权益部的董部长表示,省妇联将收集相关证据,关注受伤妇女的情况。

  现场回忆

  女店主在执法车上遭踢

  昨日,邮电大楼车站前家属楼一名住户,向记者回忆了当日她在阳台上晾尿布时看到的一幕:“女店主被强行抬上执法车后,一名男子还当着众多围观群众的面,对妇女踢了一脚。”前日上午,约有二十多名目击群众在呼吁信上签名,愿为女店主受伤作证。目前,警方也正在走访目击者了解当日情况。本报特开通热线8119000,欢迎当日现场目击此事的群众拨打本报热线反映情况,本报将整理后向警方呈送。

  各方说法

  骨科专家 压到座椅上肋骨不可能断

  就女店主孙某伤情发生的原因,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骨科刘主任分析认为,虽然碰撞可能引发肋骨自发性骨折,但如果综合口齿松动、指头末节骨折、重度脑震荡等伤情,因摔倒或碰撞导致同时出现,存在很大疑点。省中医院骨科袁医生也认为,虽然肋骨很容易受伤,但当事人仅被“推搡、抬上车、被压在座椅上”是不可能导致肋骨骨折的。与以上观点一致的是,昨日本报热线接到几名专家发表观点称,从骨折、重度脑震荡的伤情看,当时城管执法人员不可能单纯对孙某“压、抬”而已。

  律师分析 执法“故意伤害”可能性较大

  昨日记者采访时,甘肃法音律师事务所李文涛律师对孙某受伤的几种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李律师认为,不管城管执法人员主观上出于何种目的或动机,因种种纠纷,发生撕扯甚至殴打情况后,进一步的不当行为造成当事人受伤,就构成故意伤害。而在此事中,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受伤女店主磕碰到马路道牙或明显棱角的地方,导致肋骨骨折等伤情,城管执法人员“故意伤害”的可能性较大。

  李律师分析,如果伤情鉴定是轻伤以上,则构成公诉案件,相关责任人必须负担刑事责任。即便认定是在执法过程中过失行为造成当事群众受伤,也必须承担责任,依据法律规定,可能被判处3年至8年的有期徒刑;如果伤情鉴定是轻伤或者轻微伤,则属于自诉案件,即便警方不予立案,受害人家属可提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相关经济损失。该事件能否构成涉嫌故意伤害等类的刑事犯罪,伤情鉴定结果将非常重要。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