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舞台应允许设临时座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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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2:13 京华时报 | |||||||||
市民“挑刺”体育和文化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本报讯(记者赵升)昨天,本市针对两部准政府令———体育运动场所和文化娱乐场所安全管理规定分别召开听证会,邀请市民“挑刺”。针对电影放映场所、演出场所等有固定座椅的文化娱乐场所,不得增设临时座位,有市民提出不同场所应该区别对待。
来自北京演出协会的一位听证陈述人介绍,《北京市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草案)》提出,这一条内容对剧院等一些固定舞台以及固定座位的场所来说,不难达到这种要求,剧院一般都不增设座位。但现实中一些大型体育场馆如工体、首体,每次演出舞台位置都变换,有些座椅也不固定,特别是靠近舞台的地方和中心观看区经常会放置一些临时座椅。这位听证陈述人说,作为大型舞台应允许设置一些临时座椅。在规定正式出台前,应针对不同场所区别对待,不能一刀切,传统剧院应不允许设置临时座椅,而大型体育场馆应区别对待。此外,昨天的听证会还就“配备救生员按水域面积算还是游泳人数算?”“消费者应自觉遵守体育活动场所各项安全规定”等焦点问题进行了讨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