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学生因病缺勤 学校需追查病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2:38 海峡都市报

  N《华夏时报》供稿

  本报讯 今后,学校和托幼机构将按照要求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卫生部会同教育部近日制定印发了《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
行)》,强调学校校长或者托幼机构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若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