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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不准下派罚款指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9日02:39 海峡都市报

  N新华社 京华时报

  华夏时报

  本报讯 公安部法制局局长柯良栋昨天在公安部新闻发布会明确指出,一些地区出现了公安局向基层所队派发抓人、罚款指标的情况,这种做法是不科学、不符合规定的,是属
于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中扣分的范畴。

  据了解,自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以来,共有12个县级公安机关和1个监管支队连续两年考评不达标,其中9名公安机关一把手因此引咎辞职或者被免职。这12个连续两年考评不达标的县级公安机关,分布在吉林、湖南、黑龙江、辽宁、浙江、广东、江苏、河北等地。柯良栋指出,不达标的原因比较多,有的可能是因为刑讯逼供导致一票否决,有的可能是因为程序、实体等原因导致不达标。

  柯良栋说,除9个公安机关一把手外,还有几名人员的惩治正在进行当中。

  柯良栋还表示,不能排除个别民警因为个人因素不愿意执法,公安机关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如按照公安机关的规定,群众打了110警方有一个相应的出警时间要求和服务标准。应该来说,各地公安机关都能够严格按照这个来做。如出现民警不愿意执法的情况,情节较轻的会给予相应的行政方面的处理,如果情节比较严重,导致严重的后果,也会严肃追究,让民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刑讯逼供

  将一票否决

  据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介绍,通过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刑讯逼供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的预防、遏制。按公安部的规定,公安局连续两年执法考评不达标,当地公安机关的负责人,也就是主要的领导、局长要引咎辞职,或上级有关部门予以免职。如有刑讯逼供则实行“一票否决制”,比如某一个公安局、公安分局,如果有刑讯逼供,并且出现严重后果,那么整个单位执法考评不达标。

  严禁下达

  抓人罚款指标

  武和平表示,公安部严格禁止公安分局给派出所下达抓人指标及交管部门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一旦发现这类问题,将会在执法质量考评中对该单位予以扣分。

  为抓好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公安部将推行公安机关一案一评和一事一评制度,建立多渠道、全方位的执法质量考评体系。

  另外,全国公安机关法制部门从3月下旬至9月底,将相继派出三批共2400个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下基层,帮助基层队所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截至目前,全国首批已经派出800余个执法服务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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